[問題] 買演唱會票劵沒付尾款被告詐欺提問

看板LAW作者 (夏戀秋分)時間2年前 (2023/08/19 21:26), 2年前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4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年五月份跟一位賣家預購演唱會門票,門票價格是2000勞務費用是500 當天給賣家2000元訂金 六月份的時候賣家有搶到演唱會門票,賣家先將票劵序號給我讓我去領, 我領出來的同時,賣家詢問我是否要再多買一張,我跟賣家說好,本來想說朋友要 但後來朋友說他買到了,所以我跟賣家說多的那一張不用幫我保留 我先付原本那張的勞務費用給你,賣家說因為我答應了所以沒辦法取消 我再次跟賣家請求能否取消第二張票劵,賣家再次回應我說沒辦法 後來我就選擇避而不理,沒有給賣家勞務費用500元,但我票拿了 賣家後來提告詐欺,我最近收到到案通知,後來與賣家溝通,賣家接受和解 只要我付當初約定好的勞務費500元 我的立場是,我本來有想要付第一張的勞務費用500,但第二張真的沒辦法吃下來 後來詢問賣家兩次,賣家不接受我取消第二張票劵,我沒有選擇持續與賣家溝通 我後來消失一段時間,但我沒有詐欺的意圖 想問我的行為是否構成詐欺罪? 到案說明時,我是否要認罪? 再拜託各位大師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65.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2451608.A.B02.html

08/19 21:38, 2年前 , 1F
民事糾紛而已,這跟詐欺扯不上關係
08/19 21:38, 1F

08/19 21:52, 2年前 , 2F
想問這樣的話需要和解嗎?還是說檢察官會直接轉民事?
08/19 21:52, 2F

08/20 02:01, 2年前 , 3F
後來我就選擇避案不理..hmm
08/20 02:01, 3F

08/20 02:03, 2年前 , 4F
不買第二張跟不付五百塊的關係在哪
08/20 02:03, 4F
因為對方想要我都付

08/20 02:04, 2年前 , 5F
雖然的確是民事問題沒錯啦
08/20 02:04, 5F
※ 編輯: b95170088 (1.200.48.210 臺灣), 08/20/2023 02:12:34

08/20 03:08, 2年前 , 6F
你有拿到票嗎?沒有的話何來詐欺
08/20 03:08, 6F
我有拿到第一張票劵,第二章票劵沒拿,對方當時要我兩張都買下

08/20 03:09, 2年前 , 7F
至於他如果要告你民事那是另一回事
08/20 03:09, 7F

08/20 09:09, 2年前 , 8F
不用和解,多半是不起訴
08/20 09:09, 8F
※ 編輯: b95170088 (1.169.65.205 臺灣), 08/20/2023 11:43:37 ※ 編輯: b95170088 (180.217.240.202 臺灣), 08/21/2023 01:14:20
文章代碼(AID): #1auCCOi2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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