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調解後對方不履行

看板LAW作者 (歐爸)時間10月前 (2023/07/30 13:16), 10月前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3人參與, 10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一下 男方婚姻中外遇、家暴樣樣來 女方已掌握證據也迫切離婚 由於女方迫切離婚逃離魔掌,離婚調解時對於財產、監護權都稍微讓步, 但是男方要求女方要放棄民、刑事的請求權, 女方為了小孩對爸爸的觀感、為了能儘速離婚也同意了 現在離婚調解成立了,男方不履行約定的財產給付,探視小孩也百般刁難。 威脅已脫產,名下無任何財產。 探視小孩時也說小孩不想見。 現在回想起來當初調解時男方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女方放棄民、刑事的請求權。 請問男方不履行所有條件,女方對於民、刑事的請求權還可以提出告訴嗎? 或是可以離婚成立,但協議內容全部重新談過呢? 有什麼方法可以再次恢復對男方的民、刑事請求權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15.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90694195.A.CE5.html ※ 編輯: oldfax (36.226.115.68 臺灣), 07/30/2023 13:20:36

07/30 16:04, 10月前 , 1F
提告請求履行調解事項
07/30 16:04, 1F

07/30 22:57, 10月前 , 2F
脫產的話基本上只剩小孩探視權要處理了
07/30 22:57, 2F
請問對方蓄意脫產不能查他是不是蓄意的嗎?查到後以公權力強制執行給付?

07/31 08:15, 10月前 , 3F
無論是鄉鎮市調解或者家事事件法的調解,都可以為執行名
07/31 08:15, 3F

07/31 08:15, 10月前 , 4F
07/31 08:15, 4F

07/31 08:21, 10月前 , 5F
尤其與子女會面交往,一定要讓他被怠金罰到怕
07/31 08:21, 5F
請問只要一次不履行探視權就可以申請嗎?需要什麼證據證明對方不給探視嗎?謝謝 ※ 編輯: oldfax (101.136.157.69 臺灣), 07/31/2023 10:31:19

07/31 11:15, 10月前 , 6F
細節請找律師
07/31 11:15, 6F

08/02 05:12, 10月前 , 7F
他現在沒錢 所以要從小孩方面著手 經濟許可的話可以站
08/02 05:12, 7F

08/02 05:12, 10月前 , 8F
08/02 05:1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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