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同共有土地能贈與給其他持份人嗎?

看板LAW作者 (抽筋)時間1年前 (2023/03/18 17:28),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家裡有一間房子由父親起造,當年未做保存登記,所有權人登記為爺爺 爺爺過世後,其中一位叔叔對房地分配意見不一,故當時登記為公同共有(1/1) 房子坐落在4個地號上,現在公同共有人數約20人,其中一人失聯 父親目前仍居住在內,地價稅單由他繳納, 因父親和其中兩位姑姑一位大伯有深厚情誼 他們想將持份贈與父親 由父親包個紅包表示謝意即可 想請問 1. 目前為公同共有(1/1),是否可經由全體同意,姑姑和大伯將潛在持份贈與父親? 2. 呈上,若1可行,是否需全體共有人同意書?   或是由掛號信件通知所有共有人即可? 3. 若1不可行,是否要進行協議分割或裁判分割後,才能進行贈與?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3.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79131708.A.C9D.html

03/18 17:40, 1年前 , 1F
1.No(只要還沒有終止公同共有前) 2.私約未來分別後履行
03/18 17:40, 1F

03/18 17:40, 1年前 , 2F
3.請參考2
03/18 17:40, 2F

03/18 17:42, 1年前 , 3F
但又很現實是....贈與未完成前,贈與人得撤銷....:D
03/18 17:42, 3F

03/18 17:42, 1年前 , 4F
還不如直接發動變價分割,不過分割完後...
03/18 17:42, 4F

03/18 18:21, 1年前 , 5F
請問協議分割是否要全體共有人同意才行?
03/18 18:21, 5F

03/18 18:27, 1年前 , 6F
如上述 現有一共有人失聯 是不是就無法走協議分割?
03/18 18:27, 6F

03/18 18:28, 1年前 , 7F
僅能上法院 走裁判分割?
03/18 18:28, 7F

03/18 18:49, 1年前 , 8F
持分人太多,就直接訴請變價分割吧
03/18 18:49, 8F

03/18 18:51, 1年前 , 9F
而就像前面講的,若變價分割,拿到的是香噴噴的 $$$
03/18 18:51, 9F

03/18 18:51, 1年前 , 10F
搞不好就直接退紅包了.....:D
03/18 18:51, 10F

03/20 09:09, 1年前 , 11F
不用全體共有人,但要大於一定比例,去找律師或地政士
03/20 09:09, 11F

03/20 09:09, 1年前 , 12F
處理,20人其實蠻少的,儘早處理免得後面越來越多人
03/20 09:09, 12F

03/20 18:54, 1年前 , 13F
民法829 公同共有不能請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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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9:08, 1年前 , 14F
這些土地是源自於繼承,自是"可以聲請分割"的標的
03/20 19:08, 14F

03/20 19:10, 1年前 , 15F
要用 830 二項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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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9:11, 1年前 , 16F
829拘束的是 827的那一類公同公有關係
03/20 19:11, 16F
文章代碼(AID): #1a5OGyoT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