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權會決議計算「不同意票」
大家好。
最近社區在籌備區權會,
因為前幾年會出現出席人數不足導致決議無法通過,社區事務難以推動的問題,
總幹事想用「計算不同意票」的方式統計表決結果。
但依我的理解,
首先社區規約並未規定可以用計算「不同意票」這種方式,
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明定是「同意」,
所以也不能用計算「不同意票」的方式。
想請問:
1. 有判例、判決或行政函示可參考嗎?我查過但一無所獲,總幹事又講不聽......
2. 出席的區分所有權數不足這部分,請問除了用區權會修改規約內關於通過區權會決議
的門檻,還有其他解法嗎?
3.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的「除規約另有規定外」,請問單指同條後段的出席和同意
比例嗎?意思是,社區規約可以規定以計算不同意票來表決嗎?
謝謝大家(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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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也是想說這不是常識嗎有什麼好討論的…
我說就像拼圖,從零開始拼,跟完整拼圖一塊一塊拿走,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但總幹事還是聽不懂 (攤手
※ 編輯: wooin16 (118.166.214.241 臺灣), 11/09/2022 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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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是出席的發禮券,
但祝賀常常簽到後就離開了,
有在討論下次改成會議結束後再簽名,
希望會有效果。
※ 編輯: wooin16 (118.166.214.241 臺灣), 11/09/2022 19: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