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梅毒被感染

看板LAW作者 (蟲蟲蟲)時間1年前 (2022/09/23 14:4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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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妳比妳前男友好太多了,離開他妳的人生會更好 其次若打算採取法律行動,先確保自身安全, 讓周遭親友了解狀況以便關鍵時刻還有人協助 接著先了解一下愛滋空窗期 1.「空窗期」指的是「自感染愛滋病毒後,到可以被檢驗出感染的時間」。 2.在感染愛滋病毒後,需要經過一段時間後才會在血(體)液中出現愛滋病毒抗原及抗體, 這段已感染卻無法檢驗出已感染的時間即為空窗期。隨著檢驗方法的進步,空窗期已較以 往縮短許多。 3.一般而言,空窗期依使用的檢驗方法及檢驗標的物在感染後出現的時間而有所不同。 (1)抗原/抗體複合型初步檢驗是檢驗人體是否出現抗原或抗體,最快需要21天(3-12週)可 檢測出是否感染。 (2)一般抗體初步檢驗是檢測人體是否出現抗體,需要約23-90天(4-12週)可檢測出是否感 染。 4.空窗期間雖然無法檢驗出感染,但此時體內已存在病毒,已具傳染力,若與他人發生不 安全性行為後立即檢驗為陰性,但仍懷疑自身感染者,建議可於空窗期後再次檢驗,但此 期間應避免與他人發生不安全性行為。 來源:https://www.cdc.gov.tw/Category/QAPage/My0uZvjAFs11NWjujWXvBg 僅供參考,請以醫師說明為主 ----------以下法律問題說明---------------------------------------------- 一、你前男友傳染梅毒給你: 刑事上涉嫌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6個月 民事上構成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2年 二、隱瞞感染愛滋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而傳染他人: 1若愛滋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而傳染他人者 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21) 2隱瞞感染愛滋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而未傳染他人,為未遂犯罰之。 3危險性行為之範圍,指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觸, 且經醫學評估有重大傳染風險造成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之性行為 三、感染愛滋者得他人同意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而傳染他人 1涉犯刑法第282條第1項加工自傷罪: (1)得他人承諾而傷害他人因而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愛滋為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為刑法上之重傷 (3)若最後未被傳染,則不構成本條,因本條不罰未遂犯。 四、何謂「危險性行為」則為醫學問題及事實認定問題 近來有一個案為口交及肛交,被告案發前有按時服用三恩美藥物, 其於案發時之病毒量可能下降到測不到之情形, 最後被判無罪 (一審則是判防治條例21條未遂罪) (台高院110上更一162、111台上2419) 五、本件 雖然被傳染梅毒那部分可請求前男友負起應有的民事責任,但是訴訟曠日廢時 民事就算勝訴,對方若沒錢,不見得能真正要到錢補償, 而一個審級的律師費應該就足夠作數次整套檢測? (對檢測費用行情不熟) 所以訴訟其實吃力不討好,而且還要舉證是前男友傳染給你的 要有詳盡可靠的性史佐證將是難題 斷開前男友,可能就是最好的補償 ----------以上法律問題說明---------------------------------------------- 附上一些資源 1法扶:若是中低收入戶,案件又有勝訴希望,會有免費律師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732 2法扶基金會的現場法律諮詢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511 3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https://www.taiwanaids.org.tw/zh/contentl/2/6/ 以上僅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2.10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63915447.A.DB9.html

09/23 14:57, 1年前 , 1F
臺灣最美的風景不是不戴套梅毒,是人。
09/23 14:57, 1F
文章代碼(AID): #1ZBLMtsv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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