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294所謂"債權禁止扣押者"是甚麼情況?

看板LAW作者 (謝謝提醒)時間1年前 (2022/08/01 10:13), 1年前編輯推噓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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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294 條 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於第三人。但左列債權,不在此限: 一、依債權之性質,不得讓與者。 二、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讓與者。 三、債權禁止扣押者。 前項第二款不得讓與之特約,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第29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債權禁止扣押者",該債權不得讓與。 請問開款所謂"禁止扣押"是甚麼情況? 是該債權"禁止被扣押"或是"被禁止或被扣押"? 請問這個法條文字要怎麼解讀? 是否有具體實例可以說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2.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9319998.A.F10.htmlMrTaxes: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8/01 10:13

08/01 10:40, 1年前 , 1F
債務人生活維持所必要的,不得扣押
08/01 10:40, 1F

08/01 10:40, 1年前 , 2F
如每個月政府發給的生活津貼,或者是勞保勞退給付等等
08/01 10:40, 2F
請問這跟債權人讓與債權給第三人的關係是? ※ 編輯: MrTaxes (1.200.12.83 臺灣), 08/01/2022 10:59:44

08/01 11:02, 1年前 , 3F
你對政府有一筆請領老人年金的債權,你不能把這個債
08/01 11:02, 3F

08/01 11:02, 1年前 , 4F
權讓與給別人的意思
08/01 11:02, 4F
喔喔...了解。感謝板友解惑。 ※ 編輯: MrTaxes (1.200.12.83 臺灣), 08/01/2022 11:04:33

08/01 12:29, 1年前 , 5F
就樓上這個意思啊~~~或者是說這筆錢匯到債務人的特定專
08/01 12:29, 5F

08/01 12:30, 1年前 , 6F
戶時,你不能跟第三人(另外的債權人)講...
08/01 12:30, 6F

08/01 12:31, 1年前 , 7F
銀行欠我這筆錢(你的存款債權=銀行的債務)
08/01 12:31, 7F

08/01 12:31, 1年前 , 8F
或者是可以讓法院來扣押這筆債權
08/01 12:31, 8F

08/01 12:32, 1年前 , 9F
因為這些給付的銀行專戶性質屬於不可扣押
08/01 12:32, 9F

08/01 12:32, 1年前 , 10F
只要匯進這個專戶就不能被扣押或者是轉讓債權
08/01 12:32, 10F

08/01 12:33, 1年前 , 11F
但若是你(此帳戶持有人=對銀行的此帳戶資金債權人)
08/01 12:33, 11F

08/01 12:33, 1年前 , 12F
領出後,就不再受這個不得扣押保護
08/01 12:33, 12F

08/01 12:34, 1年前 , 13F
你把這些錢提領並改存其他帳戶,就可以被第三人扣押
08/01 12:34,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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