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警察調閱監視器的權限

看板LAW作者 (接電話Mr.MaBao ^U^)時間1年前 (2022/07/06 13:49), 編輯推噓0(118)
留言10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天去買東西的時候 似乎是有民眾報警,警察來了以後要跟店家調閱監視器 但警察跟那個報案民眾說:監視畫面是人家的,人家如果不給看也沒辦法 但我記得,因為店家是第三人,不是當事者 所以有義務提供證明不是嗎? 只有當事者可以不證自己罪 店家是第三人,有點類似證人的概念,是不是有義務必須提供? 還是說依案件而定? 該位民眾似乎是車輛擦撞的問題,可能只是民事糾紛或行政責任 所以警察才說店家不一定肯提供? 是不是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話,店家就一定得提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37.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7086577.A.2B8.html

07/06 13:58, 1年前 , 1F
目前沒有法令規定警察調閱的權限
07/06 13:58, 1F

07/06 14:21, 1年前 , 2F
沒義務提供啊,正式來文再說
07/06 14:21, 2F

07/06 15:17, 1年前 , 3F
要求公文只是用來避免無知民眾騷擾,即使有公文也是可以拒絕
07/06 15:17, 3F

07/06 16:33, 1年前 , 4F
你遇過社區管委會公定價調閱監視器一次5000元嗎?
07/06 16:33, 4F

07/06 16:34, 1年前 , 5F
使用者付費其實蠻合理的
07/06 16:34, 5F

07/06 17:13, 1年前 , 6F
看案件等級吧,要是有死人的重大案件,保全證據就時間賽跑
07/06 17:13, 6F

07/06 18:06, 1年前 , 7F
要有搜索票才能"強制"扣押電磁記錄 一般都是配合而已 就
07/06 18:06, 7F

07/06 18:06, 1年前 , 8F
算警察局發的公文也沒有強制力
07/06 18:06, 8F

07/06 19:57, 1年前 , 9F
私人的東西,沒有義務要給
07/06 19:57, 9F

07/06 20:11, 1年前 , 10F
都可以不提供 因為警察根本沒什麼權限
07/06 20:1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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