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足以構成誣告嗎?

看板LAW作者時間2年前 (2022/02/19 20:3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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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遺失了一個東西 在某家店 之後回去找,店家宣稱沒有撿到他的東西 但遺失的人認為他東西就是去過那邊才不見的,一定是店家的人撿到不歸還 因此直接告店家侵占 而店家事實上就是沒撿到 而失主沒有其他的證據,只單純因為認為"他不可能遺失在別的地方" 這樣有可能成立誣告嗎? 還是說,誣告的成立必須是連東西都沒有遺失才算誣告 東西確實有遺失,但是隨便噴人這樣可以成立誣告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45.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45274041.A.B6A.html

02/20 01:24, 2年前 , 1F
我認為侵占跟誣告都不會起訴
02/20 01:24, 1F

02/20 11:55, 2年前 , 2F
跟一樓有同感!
02/20 11:55, 2F

02/20 12:11, 2年前 , 3F
提告出發點不是為了誣陷,而且控告對象若是店家,又不是人
02/20 12:11, 3F

02/20 12:11, 2年前 , 4F
檢察官問你要告誰,難道告負責人?
02/20 12:11, 4F

02/20 20:02, 2年前 , 5F
連誣告定義都沒搞清楚...這真的不像在這邊混跡幾年的U大
02/20 20:02, 5F

02/20 20:02, 2年前 , 6F
是不是被外星人奪舍了??
02/20 20:0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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