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公然誹謗及子女被污辱條件

看板LAW作者 (職業被告)時間2年前 (2021/12/06 00:47), 編輯推噓-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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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ventidus (莫名其妙的每一天!)》之銘言: 剛剛在吃宵夜,我補充全部的流程與要件。 : 請問各位先進 : 昨天在臉書上遇到疑似精神異常的人 疑似精神異常不需要提,你應該是想告人,不是想也被告逼和解。 不清楚法檢認定標準,沒必要自己埋下伏筆衍生插曲。 臉書的部分有幾點要件: 除非你是知名人物、或使用本名,或曾用臉書ID上過法院,或者可以證明與現實本人連結。 你有對方全名與詳細地址、或現實生活認識對方,或者對方臉書有清晰可辨識的個人資料。 上述兩項都具備,你才可能在警局提告成功。 缺一項,你一樣可以報案提告,但偵查佐立案完沒幾天就結案。 『查無此人資料』 如果你在六都,這類案件通常都是夜班偵查佐負責,我猜是他們夜班比較閒。 有任何疑慮,警局提告立案後偵查佐上班時,可以到警察局找偵查佐泡茶聊天。 我第一次就是去找偵查佐泡茶聊天… : 一言不合直接先問候我7歲女兒低能, : 畫圖很醜不知道是手殘還是腦殘 : 彈鋼琴也是低能等, : 接著可能憑連結找到我女兒的英文教室網頁 : 大量散播帶有我頭像跟id的私訊內容 : 最後還附帶再次誹謗我有戀童癖 : 我幫女兒洗澡是不是上下其手…… 只要你能取得他個資,就能告他妨害名譽。 : 我知道完全是自己來送錢的, 不要被新聞媒體誤導錯誤認知。 : 想請問報案時對我這方面需要針對誹謗跟散 : 播隱私兩方面提告嗎? 我不確定是否能構成妨礙他人秘密罪,想告對方什麼自己要先搞清楚。 檢察官不是神,不會主動幫你提所有的法條,除了非告訴乃論~ 告訴乃論,你沒提告就不會受理,就算你不知道,法官檢察官不一定會提醒。 換句話說。 要嘛你就爬文自己做功課,要嘛你就搞不清楚狀況偵查庭時全部提出要告。 告不成的檢察官不會起訴。 每個人情況不同,每個檢察官主觀也不一樣(為了逼你們和解)。 : 至於小孩方面我可以監護人身份做筆錄嗎 : 還是需要小孩親自做筆錄?但她沒看到這些 : 文章也不可能懂,抑或應該用甚麼罪名告 : 遇到瘋子說真的非常怒火中燒, : 請各位先進給意見,感恩 因為你推文提到對方有去警局做提告動作~ 如果對方的警察局有通知你到案說明,你一定要去,不要辯解。 這樣案件才有機會呈送檢察官,你去一定能提告對方。 如果對方只是做完筆錄就被結案,就看你報案警察偵查佐給不給力。 他們可以向對方警察局要資料,也可以用個資法擋你說他無資料。 如果你要告對方,記得帶小孩子去看醫生保留醫療單據。 對方如果有在警察局向你們提告,你可以透過其他管道取得對方個資提告。 -- 沒完整看完小笠原祐子五片沒資格說自己看過日本謎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40.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8722842.A.2D5.html

12/06 21:27, 2年前 , 1F
......哪一國的實務
12/06 21:27, 1F

12/06 21:40, 2年前 , 2F
不曉得是火星或木星的實務 也有可能是某人之前酒駕被捉
12/06 21:40, 2F

12/06 21:40, 2年前 , 3F
所經歷過的“實務”經驗
12/06 21:40, 3F
文章代碼(AID): #1XhEqQB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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