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過失傷害申請簡易判決

看板LAW作者 (征途)時間2年前 (2021/12/01 19:04), 2年前編輯推噓4(4019)
留言23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三個月前在住家大樓地下室車道和摩托車擦撞 對方有滑倒擦傷 人沒有其他的大礙 因為保險都很足夠就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結果就是被提告過失傷害 和解金額要求150萬 今天開了第一次的偵查庭,也轉和解 對方阿伯的態度是底線就是要100萬才和解 但是其實單據只拿出5萬而已 其他的都是講無法工作精神損失等等 感覺和解就是已經不可能有共識 因為自己的工作在科技業需要輪班真的很難請假再開刑事庭 於是有跟檢察官詢問是否可以申請簡易判決 我的想法是過失傷害不管比例有罪我就易科罰金 民事的部分就保險公司判多少賠多少 但是跟檢察官提我的想法後 檢察官蠻有耐心的跟我說 是可以這樣做比較節省出庭的時間 但是會有幾個缺點 1. 我就等於是放棄有一點無罪的可能性 (但因為是在私人土地也沒有初判表,我在想最多就是一半一半的責任,大概不太可能真 的無罪) 2. 檢察官說一般申請簡易判決會判得比較重一點 3. 檢察官還說,一般這種狀況會刑事民事一起判,這樣的話民事我要自己賠不是保險公 司 (但是我詢問保險公司他們說沒有問題保險公司會處理民事的金額) 對不起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才來板上詢問大家的意見 我是很理性的跟有誠意的想要解決 但是這樣獅子大開口,和解不可能成功 我也實在不想花時間再耗了 如果用這樣簡易判決的方式就認罪不知道是否還算合理 或者是就花錢請律師,請律師代替我出庭?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97.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8356641.A.733.html ※ 編輯: iyuan (42.76.197.37 臺灣), 12/01/2021 19:08:13

12/01 19:14, 2年前 , 1F
建議你先爬文,其次是說明清楚事發經過,對方受傷程度。
12/01 19:14, 1F

12/01 19:15, 2年前 , 2F
2跟3~與我所知的現實有點出入,我覺得可能是誆你和解。
12/01 19:15, 2F

12/01 19:17, 2年前 , 3F
1的部分~私人土地沒有初判表,警方不會幫你們蒐證。
12/01 19:17, 3F

12/01 19:17, 2年前 , 4F
對方告你過失傷害,你們可向法院申請車禍鑑定看肇責比例
12/01 19:17, 4F

12/01 19:50, 2年前 , 5F
五萬的醫療單據?? 人沒有其它大礙??
12/01 19:50, 5F

12/01 19:51, 2年前 , 6F
花到自費五萬的醫療行為,不會只有 沒啥大礙 這等級吧
12/01 19:51, 6F

12/01 19:52, 2年前 , 7F
等判決書出來,再告訴大家書號,大家自己上去看
12/01 19:52, 7F

12/01 20:00, 2年前 , 8F
5萬是含財損,所以是獅子大開口
12/01 20:00, 8F

12/01 20:01, 2年前 , 9F
診斷書就只有挫傷
12/01 20:01, 9F

12/01 21:17, 2年前 , 10F
委任律師吧,一開始若沒把事情盡可能往有利的方向走
12/01 21:17, 10F

12/01 21:17, 2年前 , 11F
,不利結果一出來就難救了
12/01 21:17, 11F

12/01 21:25, 2年前 , 12F
私人土地就沒辦法做鑑定吧
12/01 21:25, 12F

12/01 22:32, 2年前 , 13F
易科罰金都不在意了,有這個錢不會請律師幫你出庭喔?
12/01 22:32, 13F

12/01 23:24, 2年前 , 14F
同上面意見
12/01 23:24, 14F

12/02 00:35, 2年前 , 15F
2有誤,簡判法律並沒規定法官要判較輕或較重,但因簡判
12/02 00:35, 15F

12/02 00:35, 2年前 , 16F
的被告是認罪,所以通常會被認為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的
12/02 00:35, 16F

12/02 00:35, 2年前 , 17F
機率比較高
12/02 00:35, 17F

12/02 00:36, 2年前 , 18F
3完全不對,檢察官不可能講錯的那麼離譜,可能是你誤解
12/02 00:36, 18F

12/02 00:36, 2年前 , 19F
他的語意了
12/02 00:36, 19F

12/03 12:21, 2年前 , 20F
可以找律師處理。然後調解、民事訴訟記得通知保險公司
12/03 12:21, 20F

12/03 12:22, 2年前 , 21F
本案認罪沒啥差,事實就是過失傷害,爭執有沒有過失沒意
12/03 12:22, 21F

12/03 12:22, 2年前 , 22F
12/03 12:22, 22F

12/03 16:50, 2年前 , 23F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12/03 16:50, 23F
文章代碼(AID): #1XfrQXS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