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付訂金 退款與否

看板LAW作者 (KMT78)時間2年前 (2021/07/23 03:52), 2年前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各位 關於「訂金」退與否的事情 我是一位賣家 因太常被棄單,開啟了訂金的機制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有商品的現貨,但買方告知禮拜日才有空面交 因此我跟他說需要先匯款訂金(約12%)我才能幫他保留 買方線上匯款了訂金,並於幾分鐘後要求退訂金, 他主張: 1.之後實體通路開賣更便宜 2.他是在網路上付訂金,所以適用7天鑑賞期 3.我是打訂金非「定金」 但經過爬文+自己的了解 訂金就是為了雙方能夠履行契約的一種保障 Q1:我是否能不退他呢? Q2:我認為:訂金不包含在網路鑑賞期的範疇裡 畢竟他並非跟我購買物品,而是付訂金 此觀點是否正確? >< Q3:定金vs訂金 因為一開始沒有太在意 在與該買家的文字溝通都是打「訂金」 但有在一開始就告知他是為了要幫他保留商品才收取的 是否有算是有告知對方我的訂金(應為定金)的意思? 想問問看大家是否有解?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24.201.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6983536.A.1DF.html

07/23 04:28, 2年前 , 1F
才幾分鐘,你也根本沒製作產品,還他根本與你無損,就還他
07/23 04:28, 1F

07/23 10:07, 2年前 , 2F
線上販售物品就是要承擔退貨成本 不然你開實體店面就好
07/23 10:07, 2F
感謝二位回覆! 剛剛已電詢法制局, 確定因有約面交所以不具網路購物七天鑑賞期, 訂金亦如此, 因此根據民法,是有權力不用退的,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謝謝! ※ 編輯: iPhone689 (103.224.201.111 臺灣), 07/23/2021 11:07:02

07/23 11:09, 2年前 , 3F
假如你想吞對方訂金,也行,這貨就不能賣給第三人
07/23 11:09, 3F

07/23 11:09, 2年前 , 4F
因為被對方訂金 lock 住了
07/23 11:09, 4F

07/23 11:10, 2年前 , 5F
另外,根本還沒面交,就單純對訂金這部分在講
07/23 11:10, 5F

07/23 12:14, 2年前 , 6F
見面後買家親自檢視商品實體,始決定購買商品的面交類型
07/23 12:14, 6F

07/23 12:14, 2年前 , 7F
,才非消保法所稱之通訊交易而不適用7日猶豫期的規定
07/23 12:14, 7F

07/23 12:35, 2年前 , 8F
原po不要太天真。你可以扣看看 保證警局跑好跑滿
07/23 12:35, 8F
感謝回覆唷 買家自己有去諮詢了 剛剛已找我表示希望還能夠完成交易喔 ※ 編輯: iPhone689 (103.224.201.111 臺灣), 07/23/2021 13:28:05

07/23 15:15, 2年前 , 9F
好像講反了,怎麼能用扣這個字眼,應該是返還才對
07/23 15:15, 9F
文章代碼(AID): #1W-Snm7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