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強制執行第60條已刪文
例如A公司在全台灣各地的商辦大樓都有幾百面的壁掛式電子看板,如果要債權人申請強
制執行,是一定必須將全部看板都要拆下來拿回去拍賣嗎?
如果執行人只是想取得所有權換手經營而已,一面也沒多少錢,又得拆下、保管、拍賣、
買回、又在裝回去,根本是浪費時間浪費錢。
那是否能用第60條向法院主張不要公開拍賣,直接賣之?還是有其他的辦法可以主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22.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2199244.A.A89.html
→
05/28 19:53,
3年前
, 1F
05/28 19:53, 1F
→
05/28 19:54,
3年前
, 2F
05/28 19:54, 2F
→
05/28 19:58,
3年前
, 3F
05/28 19:58, 3F
→
05/28 21:13,
3年前
, 4F
05/28 21:13,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