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何舉證與亡父未同居共財

看板LAW作者 (迪)時間3年前 (2020/06/06 18:1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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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友好 3個月前得知,我繼承了18年前過世父親的100多萬卡債 因為2年前之前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時 我沒有收到相關通知(戶籍在區公所的關係) 所以法院判我要繼承 也判銀行可強制執行 (已經執行過一次) 我跑了好多法律諮詢,可能要請律師或自己寫狀紙 往 "債權人異議之訴" 以 "未同居共財" 的方式進行 而因家庭暴力的關係,我在父親過世前四年就和他沒有聯繫, 我搬去和外婆住,當時我是大學生,戶籍也在外婆家 (後來外婆過世我護旗被強制遷到區 公所) 他過世時我阿姨有電話通知我,一個月後我就入伍當兵 現在我和任何家人都沒有聯繫,包含生母。外婆也在10年前過世。 我就自己一個人活在這世上。 我有去戶政事務所查,我和我父親的戶籍都沒有在一起 但請問我要如何證明: 1. 我之前的居住地 (我的居住地和戶籍地一樣) 2. 我父親生前的居住地 (就我了解他不住在他自己的戶籍地) 謝謝板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39.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1438249.A.2D2.html

06/06 19:19, 3年前 , 1F
你這些陳述再加戶籍謄本就足可證明了
06/06 19:19, 1F

06/06 21:20, 3年前 , 2F
請問光從我和我爸的戶籍地不一樣,這樣法官就會採信嗎?謝
06/06 21:20, 2F

06/06 21:20, 3年前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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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 11:24, 3年前 , 4F
我們長得像法官嗎? (笑~~~)
06/08 11:2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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