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機車罰單與申訴

看板LAW作者 (青衫客)時間3年前 (2020/06/04 03:31), 3年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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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po文章覺得你有違停的行為,人行道除非有劃停車格,否則是不能停車的(道交條例 第56條第一項第一款),你應該是覺得停一下下就走,不會這麼倒霉被開單,但是行員一 直推銷東西拉長你違規停放的時間,增加被警察舉發的風險,所以你覺得行員要負責,但 仔細想想,是你自己停在人行道的,其實不關行員的事,你這件申訴也不會過,所以算是 花錢買個經驗。 建議除了遵守交通法令之外,你該學會的是怎麼拒絕人,感覺你個性過於善良溫和,處事 待人容易委屈自己遷就對方,事後又懊悔不已,幸好這次只是遇到需要辦卡業績的行員, 對你影響不大,如果遇到懂得看人又會利用你性格弱點牽著你走的,可就萬劫不復了,這 人有可能會是你身邊親近的人、同事、朋友或是業務,要是你遇到常在各縣市鬧區強迫推 銷的愛X雅或賣生前契約&骨灰罈的慶X可能整個人就被扛走了。 總之,把生命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該拒絕的要勇敢拒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9.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1212700.A.70B.html ※ 編輯: ysu1584 (115.82.9.161 臺灣), 06/04/2020 03:32:04

06/04 07:52, 3年前 , 1F
原po比較像是要申訴行員的感覺?
06/04 07:52, 1F

06/04 12:39, 3年前 , 2F
因為自己選擇違停而申訴行員 我覺得行員真可憐
06/04 12:39, 2F

06/04 12:55, 3年前 , 3F
簡單的說 就是千錯萬錯 都是別人的錯
06/04 12:55, 3F

06/04 12:55, 3年前 , 4F
除非是他有對你脅迫等有危害生命不得已的情況下
06/04 12:55, 4F

06/04 12:55, 3年前 , 5F
否則這種沒強制力的可以自己拒絕
06/04 12:55, 5F

06/04 19:40, 3年前 , 6F
金玉良言,銘感五內,請容我收藏此文.謝謝!!^^
06/04 19:40, 6F

06/06 16:03, 3年前 , 7F
別當乖乖牌,該拒絕就是要拒絕
06/06 16:03, 7F
文章代碼(AID): #1Ur_gSSB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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