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本身有思覺失調,持有輕度障礙手冊
趁我們不在的時候有跟一位土地仲介簽一份合約,把一個持分地給賣了並收取20萬訂金,
那現在父親反悔,要把20萬訂金退回去,仲介原本不肯,後來又改口說不知道父親有身障
手冊,要毀約的話要照合約上賠償20萬訂金,
我想請問目前我的辦法是跟他說20萬拿回去,要賠償不可能,如果要20萬那大家來打官司
。
想請問這個合約是有效力的嗎,如果打官司的話他有機會像我們求償20萬毀約金嗎?
又或者我能否直接把20萬匯回去就不去理他
麻煩各位大大了,家裡只有我能收拾這爛攤子,謝謝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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