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 移不移車?

看板LAW作者 (wei)時間4年前 (2020/01/21 10:20), 編輯推噓4(4031)
留言35則, 1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小弟在等紅燈時遭後方車輛撞擊 肇事者表示以為轉綠燈了才起步 雙方都沒有人受傷只有些微車損 也有意私下和解 雙方同意後先將車輛靠邊停 已經有移動事故現場 因我想要請警察來備案比較保險 警察到場後先說移動事故現場會吃上罰單 如果你們私下和解我就不會開 備案後就會開 我想問的是 車輛都是些微車損 雙方都同意移動車輛避免妨礙交通 雙方車上也都有行車紀錄器 這樣也要吃上罰單嗎? 行車記錄器不能讓警方判別事故經過嗎? 如果不移動車輛 造成交通堵塞是不是也要吃上罰單? 造成二次車禍是不是也要吃上罰單? 如果備案的話 肇事者是不是會被開 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還有其他罰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9.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9573238.A.DAE.html

01/21 10:51, 4年前 , 1F
1.叫他回去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第2項吧。無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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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51, 4年前 , 2F
雙方協議好確實可以移車,只要拍個照標示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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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51, 4年前 , 3F
2.若有違規部分確實可以依初步分析研判表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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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51, 4年前 , 4F
很明顯他就是不想處理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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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0:52, 4年前 , 5F
然後報案就報案 沒有什麼備案 是要備給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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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1:19, 4年前 , 6F
如果我們沒有標示跟拍照 要被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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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5, 4年前 , 7F
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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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5, 4年前 , 8F
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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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25, 4年前 , 9F
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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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4:03, 4年前 , 10F
警察搞得跟法匠一樣他想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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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4:41, 4年前 , 11F
找了警察又不希望警察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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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5:06, 4年前 , 12F
根本是反過來,無傷反而要標定取證後快點移,不然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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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7:31, 4年前 , 13F
移車不標說別人法匠,怎不說開車沒讀法規是法盲。沒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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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7:31, 4年前 , 14F
要怎畫圖寫初判表,全部寫移車沒標,肇責不清,最後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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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7:31, 4年前 , 15F
倒楣怎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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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02, 4年前 , 16F
其實初判表本來就參考用,問題在於很多人包含保險公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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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02, 4年前 , 17F
一直奉他為聖經,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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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53, 4年前 , 18F
移不移車都有不同法條可罰,這樣其實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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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54, 4年前 , 19F
因為你不出車禍就不會被罰了,這樣被罰也是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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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6:32, 4年前 , 20F
想說的大部分一樓前前後後都提及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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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7:22, 4年前 , 21F
我想問行車紀錄器不能做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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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7:23, 4年前 , 22F
一定要標繪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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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7:48, 4年前 , 23F
紀錄器只是證據的一部分 發生車禍首先就是將現場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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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7:49, 4年前 , 24F
以前沒有照相手機的年代甚至建議車上擺相機/立可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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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8:47, 4年前 , 25F
行車紀錄大部分無法確認雙車事故的相關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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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8:48, 4年前 , 26F
行車紀錄的好處是釐清事故責任的先後因果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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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8:49, 4年前 , 27F
如果你行車紀錄能明顯辨識相關距離,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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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3:19, 4年前 , 28F
光是行車紀錄器 警方連事故現場的圖都畫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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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0:40, 4年前 , 29F
沒人把初判表當聖經。初判表是快速理賠通道,不爽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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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0:40, 4年前 , 30F
申請車鑑會,問題是時間就拖長了。保險公司又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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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0:40, 4年前 , 31F
大型案子還有委託保險公證人進行保險標的查勘、理算,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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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0:40, 4年前 , 32F
是大部分小型個案走複雜程序根本不合多方利益,拖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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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20:40, 4年前 , 33F
間只是損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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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5:14, 4年前 , 34F
沒人受傷本來就要移車 但有前提 要紀錄 粉筆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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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 05:14, 4年前 , 35F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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