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無人交接 老闆不放人

看板LAW作者 (Hua)時間6年前 (2020/01/21 08:15), 6年前編輯推噓13(13032)
留言45則, 1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從九月開始在補習班擔任教師 但因身體因素及種種內部制度問題想辭職 在12月中用口頭報告向老闆請辭 老闆表示當初開始上班前已告知最少需做滿一年 但我確定我根本沒聽到也沒簽任何契約 並目前沒有老師交接為理由 希望我繼續待 但到現在身體情況沒好轉 老闆也都沒提過這件事 請問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 畢竟早就過了離職預告期 也不可能因為一直沒人我就只能一直做吧... 但又害怕如果自己曠職消失會有賠償補習班損失的問題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28.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9565743.A.094.html ※ 編輯: shaohua63 (61.227.128.184 臺灣), 01/21/2020 08:21:41

01/21 08:39, 6年前 , 1F
???
01/21 08:39, 1F

01/21 08:40, 6年前 , 2F
可以到勞保局詢問?
01/21 08:40, 2F

01/21 08:46, 6年前 , 3F
即使有建議.你也不敢跟老闆講吧...走勞保局比較省事
01/21 08:46, 3F
※ 編輯: shaohua63 (61.227.128.184 臺灣), 01/21/2020 08:52:17

01/21 09:50, 6年前 , 4F
根據勞基法 任職未滿3個月隨時可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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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9:52, 6年前 , 5F
三個月以上提前10天告知, 交接什麼的 本來就非必要
01/21 09:52, 5F

01/21 12:26, 6年前 , 6F
辭職一經通知就終止勞動契約,只是要等預告期滿比較合宜
01/21 12:26, 6F

01/21 12:26, 6年前 , 7F
。沒有不能辭職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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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9, 6年前 , 8F
剛離一個鳥職。他不找人交接,你可以留下交接資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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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2:59, 6年前 , 9F
好,記得存證據。另外就職沒有教育訓練不需要擔心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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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3:00, 6年前 , 10F
償。
01/21 13:00, 10F
謝謝樓上幾樓的回答~ 我想請問我開始接班前有一個月的時間是有進行訓練(由裡面的組長帶我進行看課、試教 的部分),這樣就算教育訓練嗎?QQ 很怕被綁住... ※ 編輯: shaohua63 (42.75.133.97 臺灣), 01/21/2020 14:53:07

01/21 18:58, 6年前 , 11F
還是要和老闆溝通好,不要太信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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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8:58, 6年前 , 12F
勞基法是台灣最有用也最沒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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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8:59, 6年前 , 13F
對勞方超有用 對老闆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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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8:59, 6年前 , 14F
不歡而散的結果就是到處求職被封殺 最可怕的是連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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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00, 6年前 , 15F
上榜的公家職位都能把你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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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30, 6年前 , 16F
你只要符合勞基法的提前告知期間,沒有什麼找不到人,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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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19:30, 6年前 , 17F
交接的問題,只要時間到,就不用再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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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21:34, 6年前 , 18F
請勿參考上面u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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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1:53, 6年前 , 19F
聽樓上某u在放x,哪家補習班那麼神通廣大,連考上公職都
01/22 01:53, 19F

01/22 01:53, 6年前 , 20F
能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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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09:29, 6年前 , 21F
某u不要造孽 你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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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0:40, 6年前 , 22F
小小補習班有這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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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4:05, 6年前 , 23F
絕對不算。實務上很有默契的把最低服務年限的老闆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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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4:05, 6年前 , 24F
利益限縮解釋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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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1:35, 6年前 , 25F
找不到接手的是老闆的責任,你只需要依法定期間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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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1:35, 6年前 , 26F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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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3:39, 6年前 , 27F
要封殺公職比你想像中容易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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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3:39, 6年前 , 28F
公務員禁止兼職,不論是有給職還是無給職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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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3:39, 6年前 , 29F
他們只要宣稱你是曠職多日且未領薪水但仍屬於他們員工
01/24 03:39, 29F

01/24 03:40, 6年前 , 30F
然後你就莫名兼職了,再來公家機關會怎處理 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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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15, 6年前 , 31F
妳同時找勞工局申訴和教育局檢舉 老闆一下就萎了啦
01/24 10:15, 31F

01/24 10:27, 6年前 , 32F
沒有另外簽約就沒有最少做滿一年的問題。
01/24 10:27, 32F

01/24 10:27, 6年前 , 33F
沒人應徵、交接,是公司的問題與你無關。
01/24 10:27, 33F

01/24 10:28, 6年前 , 34F
公司沒有交接SOP,自己寫清楚交接事項拍照、存證。
01/24 10:28, 34F

01/24 10:30, 6年前 , 35F
口頭辭呈沒憑據,賴對話或手寫辭呈、存證。
01/24 10:30, 35F

01/24 10:30, 6年前 , 36F
賴對話截圖
01/24 10:30, 36F

01/24 10:31, 6年前 , 37F
公司至多只能扣該月薪資,不能倒扣、回扣。
01/24 10:31, 37F

01/24 10:32, 6年前 , 38F
個人感覺是,任職不到一年非主管,沒交接離職問題。
01/24 10:32, 38F

01/24 10:33, 6年前 , 39F
勞基法有規定到職時間想對應的交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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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10:34, 6年前 , 40F
有蒐證存證,時間到自己走人,幾號發薪幾號離職。
01/24 10:34, 40F

01/24 12:44, 6年前 , 41F
某u永遠都能有自己一套神奇的法律解釋方法
01/24 12:44, 41F

01/24 12:58, 6年前 , 42F
他可能來自不同的平行時空,交換星際資訊。
01/24 12:58, 42F

01/29 11:45, 6年前 , 43F
依正當法律程序終止契約,跟他們宣稱仍是員工,前者有法
01/29 11:45, 43F

01/29 11:45, 6年前 , 44F
律效力。
01/29 11:45, 44F

04/02 22:31, 5年前 , 45F
要留下證據阿
04/02 22:31,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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