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會成立嗎

看板LAW作者 (ll1203455)時間4年前 (2019/10/31 15:07), 4年前編輯推噓2(2030)
留言32則, 4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第一次發文,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某間診所不支薪試做一診,在跟診期間覺得醫師態度不佳所以在goog le map 上留下一星負評,期間有改過留言,我並不知道他是拿哪一次的留言來告我,在此附上第 一次的留言: https://i.imgur.com/QFXZMr2.jpg
我比較擔心誹謗罪會不會成立,畢竟是主觀陳述感受,並沒有證據可證明(但除了我之外 也有人留下類似的評價),麻煩各位給我個解答讓我安心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57.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72505655.A.D31.html

10/31 15:11, 4年前 , 1F
若對方拿出全程診間錄影,你就準備ㄎㄎ了.....
10/31 15:11, 1F
但我真的覺得他態度很不好QQ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5:17:03

10/31 15:16, 4年前 , 2F
敢罵就別怕告,怕告就不要造謠濫罵= =
10/31 15:16, 2F
我自認沒有造謠也沒有很怕,只是我爸媽很擔心唉,想確認個答案回答他們讓他們別擔心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5:18:59

10/31 15:20, 4年前 , 3F
1,如果沒造謠濫罵,才會是陳述事實,沒有罪責問題。
10/31 15:20, 3F

10/31 15:21, 4年前 , 4F
2,不耐煩、嘲笑<是你臆測或想像,沒證據=造謠。
10/31 15:21, 4F
好吧,我了解了,那我還是做好會被起訴的心理準備好了,謝謝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5:23:38

, , 5F
3,如果沒有模糊空間,照你辯解邏輯答辯即可。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5:33:57

10/31 15:43, 4年前 , 6F
原PO當時是去上班的吧....呵呵
10/31 15:43, 6F
是的,去試做一診而已,因為沒錢而且覺得態度不好就沒再去了,請問這會有什麼問題嗎 ?不是顧客不能評論嗎QQ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5:50:03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6:00:29

10/31 16:08, 4年前 , 7F
樓上的意思應該類似「工作私怨」不等同「客評」?
10/31 16:08, 7F

10/31 16:10, 4年前 , 8F
我覺得癥結點在「是否」陳述「事實」而非流於毀謗。
10/31 16:10, 8F

10/31 16:11, 4年前 , 9F
講白一點,一顆星負評就是想昭告天下。
10/31 16:11, 9F

10/31 16:12, 4年前 , 10F
換句話說就是:如何有效且不違法不被告的弄他搞他!
10/31 16:12, 10F
跟診過程因為包含病患隱私我不可能錄影錄音,所以我辦法拿出態度不佳的證據,除非有 診間全程錄影(我也在診間內)不然我真的沒辦法,大概這樣理解對嗎?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6:20:58

10/31 16:22, 4年前 , 11F
法律上是如此,而你如果心有不甘或真心提醒可以這樣:
10/31 16:22, 11F

10/31 16:23, 4年前 , 12F
針對你握有證據的事實敘述,負評可以但別臆測造謠。
10/31 16:23, 12F

10/31 16:24, 4年前 , 13F
完全無法提供合理懷疑的證據=造謠=可能被告(何必?
10/31 16:24, 13F
那這樣請問其他論壇及google map上其他類似相關評論有辦法給檢察官做為參考嗎?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6:26:00

10/31 16:25, 4年前 , 14F
有些商家或經營者很惡質,我一樣會一星負評。
10/31 16:25, 14F

10/31 16:26, 4年前 , 15F
而且因為涉及病患隱私你「不便」提供當時錄影錄音。
10/31 16:26, 15F

10/31 16:27, 4年前 , 16F
跟你根本沒錄,意境與保留證據都完全不同。
10/31 16:27, 16F

10/31 16:28, 4年前 , 17F
簡稱為:講屁話! 我是怕傷害罪所以才沒教訓你?
10/31 16:28, 17F

10/31 16:29, 4年前 , 18F
Google Map除非跟台灣有簽署條款,否則沒管轄權,但
10/31 16:29, 18F

10/31 16:29, 4年前 , 19F
任何人截圖<一樣具有證據效力。
10/31 16:29, 19F

10/31 16:30, 4年前 , 20F
也是為何怕被告或自覺可能觸法的要刪文的其中一點。
10/31 16:30, 20F
那意思是我可以說明我是顧及患者隱私無法提供錄音?但若他們要求我拿出怎麼辦QQ我有 先把找到的所有相關評論都整理成4、5頁的A4了,希望到時候能派上用場,非常感謝你一 直回應我。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6:33:21

10/31 16:32, 4年前 , 21F
你當時錄音存證評論不要過度臆測,對方根本不敢告你。
10/31 16:32, 21F

10/31 16:32, 4年前 , 22F
知道你沒錄音存證+你過度臆測,告不成也能嚇嚇你。
10/31 16:32, 22F

10/31 16:33, 4年前 , 23F
(我覺得不容易告的成,但也可能檢察官起訴你逼和解
10/31 16:33, 23F

10/31 16:34, 4年前 , 24F
我覺得你可能不甘心情緒失控沒有冷靜分析判斷。
10/31 16:34, 24F

10/31 16:35, 4年前 , 25F
但不自覺觸法挖洞自己跳的盲點很多,只會誤幫敵人。
10/31 16:35, 25F

10/31 16:36, 4年前 , 26F
不支薪還讓員工不滿,又不是有付錢還裝大爺。
10/31 16:36, 26F
我確實當下情緒較為激動,所以待之後較為冷靜後才去更改評論(收到被告通知前改的), 但我真的不想和解唉,畢竟說他不耐煩、跩、態度高傲的真的不少。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0/31/2019 16:41:00

10/31 16:40, 4年前 , 27F
如果你還沒「到案說明」,建議找(法扶)律師請教。
10/31 16:40, 27F

10/31 16:41, 4年前 , 28F
我個人會覺得不要去,反正有起訴偵查庭還要跑一次。
10/31 16:41, 28F

10/31 16:43, 4年前 , 29F
網路妨害名譽的「到案說明」,多半都是幫原告證據背書。
10/31 16:43, 29F

10/31 16:46, 4年前 , 30F
好的謝謝,我了解了,我會再去找法扶律師請教的。
10/31 16:46, 30F

11/01 22:55, 4年前 , 31F
試做可以 不支薪你可以去找勞工局檢舉了
11/01 22:55, 31F
我也想去檢舉哈哈,可是我只有一張他寫不支薪的照片,這樣證據夠嗎哈哈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1/02/2019 00:49:41

11/02 02:38, 4年前 , 32F
你確實有工作,未投保,就能檢舉,找勞工局或勞動部。
11/02 02:38, 32F
好的!謝謝!!我會去勞工局試試的! ※ 編輯: ll1203455 (111.83.157.115 臺灣), 11/02/2019 13:45:47
文章代碼(AID): #1TkeWtq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