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剩餘財產請求繼承的問題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lonven)時間4年前 (2019/08/16 02:17), 4年前編輯推噓9(9013)
留言22則, 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父親去世,才知道父親之前大部分的錢已經轉到弟弟名下,假如說500萬,父親名下 還有200萬跟房子2000萬需要繼承,感覺弟弟並不想將500萬老實交出跟家人平分,請問我 想幫母親爭取多點遺產,是不是請母親用剩餘財產請求權?如果父母長期都有上班賺錢, 父親早年薪水多但大多玩股票輸掉,媽媽早年沒工作,房子是婚後父親買的,後來2人薪 水差不很多,媽媽曾經有朋友用她名下過戶買房,只是掛名,但後來朋友也賠錢賣掉,這 樣大概能請求到的是1、200+500+2000的一半?還是2、200+2000的一半?還是3、2000的 一半? 目前還沒一起去繳遺產稅,要跟國稅局主張剩餘財產請求權嗎?還是要請律師打 官司?,不太懂想請問看看~ 我弟瞞者我們私下跟我父親要的,因為我弟有2本存摺印章都在我父親那,他都說錢沒地 方放的話,叫我爸錢放他那,我爸就把錢弄外幣定存放他那,他也沒辦法動錢,就是不讓 我媽知道的私房錢概念,我知道有這事,但我不知道變這麼多錢,而且我弟弟早就結婚了 ,我弟的錢都在我弟媳那,弟媳不是善類,現在我父親去世了,我弟第一時間是回來找他 的存摺跟印章,我才看到的,我父親不在了,他就能無忌憚的解除定存動用了,我母親她 在意的是到時候錢又會被弟媳拿光,於其這樣剩下的能多分一點是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3.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5893035.A.781.html ※ 編輯: lonven (61.231.163.61 臺灣), 08/16/2019 02:17:59

08/16 02:35, 4年前 , 1F
為何弟弟要拿500出來給你們分?
08/16 02:35, 1F

08/16 02:36, 4年前 , 2F
父親生前就算被騙,贈與歸贈與。
08/16 02:36, 2F

08/16 02:37, 4年前 , 3F
難不成以前父親給你給你媽的你們也拿出來?
08/16 02:37, 3F

08/16 02:37, 4年前 , 4F
除非你們有證據能證明:弟弟非法取得
08/16 02:37, 4F

08/16 02:40, 4年前 , 5F
你想幫媽媽爭取多一點,你可以拋棄繼承
08/16 02:40, 5F

08/16 06:11, 4年前 , 6F
1.母親可以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這部分非遺產稅範圍,另
08/16 06:11, 6F

08/16 06:11, 4年前 , 7F
外可以參考民法第1030-3條,只是贈與子女,可能會被認
08/16 06:11, 7F

08/16 06:12, 4年前 , 8F
為是履行道德上的義務;2.遺產部分,可以參考民法第1148
08/16 06:12, 8F

08/16 06:12, 4年前 , 9F
-1條,逝世前2年內的贈與,視為該繼承人所得的遺產。然
08/16 06:12, 9F

08/16 06:12, 4年前 , 10F
後如果協議不成,進訴訟的必要性就比較高,以上。
08/16 06:12, 10F
※ 編輯: lonven (61.231.163.61 臺灣), 08/16/2019 06:35:15

08/16 09:05, 4年前 , 11F
1173在這案子適用嗎?
08/16 09:05, 11F

08/16 10:50, 4年前 , 12F
1148是所得遺產,非應繼遺產,給債權人訴訟的,非繼承人
08/16 10:50, 12F

08/16 10:50, 4年前 , 13F
訴訟用的
08/16 10:50, 13F

08/16 10:56, 4年前 , 14F
建議你開家庭會議,若可以的話,把親戚請來做公親
08/16 10:56, 14F

08/16 10:57, 4年前 , 15F
說真的,原PO跟令堂,應該很難過吧
08/16 10:57, 15F

08/16 10:57, 4年前 , 16F
昔日跟在屁股後面的小弟,現在竟然如此會算計,人心啊~~
08/16 10:57, 16F

08/16 12:09, 4年前 , 17F
啊對,民法1148-1條不適用繼承人間遺產分配,要用第1173
08/16 12:09, 17F

08/16 12:09, 4年前 , 18F
條,感謝S大的指正。
08/16 12:09, 18F

08/16 13:28, 4年前 , 19F
1173也很難認定。
08/16 13:28, 19F

08/16 13:28, 4年前 , 20F
我覺得官司都不用打了,除非有非法取得。
08/16 13:28, 20F

08/16 13:41, 4年前 , 21F
剩餘財產分配可以打啦..
08/16 13:41, 21F

08/16 13:47, 4年前 , 22F
推文無法多說,我是指500萬部份。
08/16 13:47, 22F
文章代碼(AID): #1TLQ6hU1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