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求救~人生第一次被告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 (爽)時間6年前 (2019/06/27 11:54),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4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昨天晚上10點禿然接到屏東派出所的電話 說我玩遊戲罵人被告要我到屏東作筆錄 天啊 當下整個心情超差 這樣也能被告還屏東 我是在台北生活 屏東超遠的 我查了一下是屏東火車站那裏 還是超遠 = = 問題1: 我可以不去做筆錄嗎? 警察說不去做筆錄 收到通知還是要去做 我可以不理警察嗎 問題2: 假設我不想和訴棍和解 我會一直去屏東法院報到嗎? 聽說可以聲請 移轉管轄 請問要在哪個時間點提出這要求呢? 收到傳票後 還是收到筆錄通知有案號就可以申請了嗎 問題3:假設我都不理 會被通緝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25.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1607685.A.D79.html

06/27 12:26, 6年前 , 1F
我記得法院地點要以被告所在地為主吧?
06/27 12:26, 1F

06/27 12:36, 6年前 , 2F
是犯罪所在地優先
06/27 12:36, 2F

06/27 12:37, 6年前 , 3F
偵查庭得去不然會通緝
06/27 12:37, 3F

06/27 12:37, 6年前 , 4F
重點是你說了什麼
06/27 12:37, 4F

06/27 12:39, 6年前 , 5F
這裡不能詢問自身法律問題了
06/27 12:39, 5F

06/27 12:40, 6年前 , 6F
被刪文後可至PttLifeLaw板或LawsuitSug板詢問
06/27 12:40, 6F

06/27 12:40, 6年前 , 7F
這裡不能問了喔 快砍文
06/27 12:40, 7F
文章代碼(AID): #1T53u5r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