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保險金被領走,郵局避重就輕
父親寫了信去郵局政風處投訴,郵局拖了兩週,前後給了2封信
第一封:
xxx 您好:
依台端反應,政風室查明如下:
保單號碼*******於107年3月間辦理申請理賠。
108年5月15日間郵局始發現辦理申請理賠手續尚欠完備。
108年5月16日沖退保單號碼*******申請理賠,恢復未申請理賠狀態。
108年5月21日監護人手續完備辦理申請理賠,並將理賠金(--萬元)存入受益人***
郵政存簿儲金帳戶內。
相關承辦人員之疏失,將予以嚴厲行政責任懲處。
以上敬請諒察。
經過我們追問後
第二封:
主旨:復台端陳情至中華郵政公司政風處之處理詳情,詳如說明,請查
收。
說明:
依據本公司政風處108年5月24日處政字第**********號函交查辦理。
一併回復台端108年5月24日陳情至臺南郵局政風室之事宜。
保單號碼******於107年3月8日辦理理賠手續,理賠受益人(***)未到場,經辦員
與***之子因辦業務認識,一時疏忽未請其出委託書(代理人***之子)即便宜行事
開立受款人為***之郵政業務專用劃撥支票(未載明禁止背書轉讓,支票號碼-----)
交于***之子。
依本公司規定保單申請理賠,支付支票時,可依領受人之聲明,不用載明禁止背書轉讓。
郵局依舊避重就輕,這筆保險金這一年跑去哪裡了?是否取消畫線?入誰戶頭了?
郵局未給交代,感覺極差,以後是否只要有跟郵局人員有熟識,就可以這樣玩法吧?
投訴上面單位,也是推來推去,政府機關就是這樣吧(攤手)
有沒有好心人士可以給解的?可以投訴哪一個單位?感謝
※ 引述《mamala (mama)》之銘言:
: 去年二月爺爺過世,留下郵局保險金的受益人是阿嬤,
: 阿嬤因腦中風無行為能力,已經躺在醫院三年,
: 父親為財產清冊人,因為向法院申報財產清單明細更新,
: 無意間發覺這筆保險金去年三月已有人領走這筆保險金,
: 實際上阿嬤監護宣告4月底才成立,(監護人是兩個叔叔),
: 父親去跟總局投訴經過調查,去年有人領走這筆錢,
: 當時阿嬤無監護人,無阿嬤委託書,只憑身分證郵局就讓他領走支票,
: 連保險支票上都沒寫“禁止背書轉讓”,某親戚在該局工作,
: 一年後我們發現了,郵局昨天電話告知已“恢復原狀”把錢存回去再重新辦理程序,
: 我們想知道誰去領走這筆錢?經手人是誰?
: 郵局的人又推來推去的不願告知,
: 是否該報警處理?郵局嚴重疏失,又想大事化小。
: 沒有道理拿了錢被發現才還回去郵局就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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