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支票遺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5/15 21:55),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請問一下,最近有一張支票遺失。 今天去銀行填妥了掛失止付通知書及遺失票據申報書, 銀行人員跟我說要去法院辦理聲請公示催告,然後又跟我說還要登報, 結果我去法院辦理後,他給了我一張民事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狀, 他說現在無須登報,我又回到銀行給了銀行人員法院拿到的副本文件, 我跟他說明該情形,他們說他們都有登報處理, 所以想請問現在這個情況到底還需不需要登報呢? 第一次遺失支票,才知道這個比遺失證件什麼的還麻煩。 請求法律先進能為我指點迷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83.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57928544.A.09A.html

05/15 22:34, 5年前 , 1F
民訴條文已經修了,簡單說就是以前預設要登報,司法院透
05/15 22:34, 1F

05/15 22:36, 5年前 , 2F
函釋讓法院裁量決定可否網站公告取代;現在則是預設網站
05/15 22:36, 2F

05/15 22:36, 5年前 , 3F
公告,法院自己可以裁量要不要登報
05/15 22:36, 3F

05/15 23:19, 5年前 , 4F
就算登報也是登什麼太平洋日報~價格450左右~
05/15 23:19, 4F

05/15 23:20, 5年前 , 5F
老實說這早就該廢了~
05/15 23:20, 5F

05/16 08:10, 5年前 , 6F
大概十幾年前就有在討論,那時候反對理由就是網路不普及
05/16 08:10, 6F

05/16 08:11, 5年前 , 7F
網站資料容易被偽冒竄改
05/16 08:11, 7F

05/16 11:03, 5年前 , 8F
對小報影響最大。
05/16 11:03,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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