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言詞辯論不會當場判決已刪文

看板LAW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1/09 21:43), 5年前編輯推噓4(4021)
留言25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一直以為是去聽判決的 結果不是, 法官問了我一些問題 都在確認我訴求的事實 對了被告沒來, 反正他們這一路走來 使終如一的敷衍, 不正面回應我的訴求 執意要做成裁罰, 還說不然你去打行政訴訟啊 也是啦, 反正我打訴訟我花時間金錢 你們不痛不養連出庭都免, 好棒棒 行政訴訟法 第 204 條 判決應公告之;(BUT)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但當事人明示於宣示期日 不到場或於宣示期日未到場者,不在此限。 宣示判決應於辯論終結之期日或辯論終結時(這次開庭應該是這個)指定之期日為之。 前項指定之宣示期日,自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三星期"""。但案情繁雜或有 特殊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205 條 宣示判決,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有效力。 (那我就不去了,雖然可以再看到天菜法官,但假真的不夠請) 所以結論就是 言詞辯論結束後並不會直接宣示裁判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0.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7041409.A.9EE.html

01/09 21:54, 5年前 , 1F
當然不會啊,如果直接宣布不就代表法官在開言辯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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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1:54, 5年前 , 2F
已經有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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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1:56, 5年前 , 3F
當然,事實上法官也是可能早有定見,但是總得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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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1:56, 5年前 , 4F
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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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的RUN過一遍 還真的會以為 法官聽完言詞辯論 就可以當場做出判決的錯覺哈....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09/2019 22:00:41

01/09 22:09, 5年前 , 5F
還要先敲一下法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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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26, 5年前 , 6F
判決原本宣示後當天就要給書記官,所以通常還是定期宣判
01/09 22:26, 6F
請教204條所謂指定之期日 是指言詞辯論庭上會說指定何時嗎? 因為這次去沒聽到說會何時判決....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09/2019 22:40:59

01/09 22:51, 5年前 , 7F
言辯最後法官會定個宣判期日,然後才放大家回家
01/09 22:51, 7F

01/09 22:53, 5年前 , 8F
然後希望大家都不要來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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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去真的沒聽到法官說何時宣判 只說可以了?(有點忘記最後怎麼結束,總之時間有點趕) 我進去應該不到十分鐘就被請出來了....

01/09 22:54, 5年前 , 9F
通常是20日後宣判,不過還是看法官的排程,可以打去請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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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54, 5年前 , 10F
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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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09/2019 23:00:29

01/09 23:03, 5年前 , 11F
正常是辯論終結會講一下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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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03, 5年前 , 12F
要不法官忘了(但書記官定型搞上通常有)不然就不小心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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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04, 5年前 , 13F
聽到,或是要再開也不一定(行政機關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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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04, 5年前 , 14F
但沒來也可以判,所以不知道你這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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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單純的交通裁決事件, 總之最後結束時有點突冗 其實還有很多想講, 可是法官說陳述的和案情無關 所以不記錄但有錄音之類的 依稀記得法官最後有說等候宣判? (可是印象中又真的沒聽到) 我出去後有問了一下和我一起出去的書記官 他說判決不會這麼快做成,至少要一個星期以上 請教這樣的意思是還會再開庭嗎? 法官一開始有題到, 這案子很值得探討= = 可是全程又很快速....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09/2019 23:43:12

01/09 23:44, 5年前 , 15F
可以問看看宣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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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去電確認 其實這次被告沒來覺得不意外 他們回我訴狀的答辯函就己經 答非所問, 避重就輕....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09/2019 23:48:00

01/09 23:46, 5年前 , 16F
案件複雜才會擇日再開 我在等宣判的期間會先整理資料以防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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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46, 5年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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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0:30, 5年前 , 18F
交通裁決被告通常不會到,也不會開兩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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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01, 5年前 , 19F
妳可以想辦法去查對方是不是有請公假卻沒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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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1:02, 5年前 , 20F
不然除非事情真的多到忙不過來 誰不愛公假啊 XD
01/10 01:02, 20F
這....太誇張了吧.... 他們請公假去出庭, 回去不用寫報告嗎?! (對了, 要怎麼查?) ※ 編輯: ifromtaiwan (1.200.210.147), 01/10/2019 01:32:31

01/10 08:48, 5年前 , 21F
應該不會啦。因為機關收到判決書上面通常被告沒到會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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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08:48, 5年前 , 22F
造辯論,而且調閱筆錄就知道有沒到場,公假沒到太白目了
01/10 08:48, 22F

01/10 08:48, 5年前 , 23F
,這個罪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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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1:03, 5年前 , 24F
交通裁決非以經言詞辯論為必要,有些法官會只開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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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21:04, 5年前 , 25F
調查/陳述完畢後就候核辦(不經言詞辯論宣判)
01/10 21:04, 25F
文章代碼(AID): #1SDVg1dk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