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毀謗罪

看板LAW作者 (魯子)時間7年前 (2018/11/12 17:01), 7年前編輯推噓7(8118)
留言27則, 9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住在一個小鎮,接近選舉了,其中一個鎮長候選人曾擔任鎮上的清潔 隊隊長 先前有人在街上發傳單說,該候選人曾在擔任清潔隊隊長時把垃圾焚化爐的底渣運進鎮上 埋,並指證歷歷說此為有毒重污染之物 但是據我了解,並無此事,該候選人以及環保局 局長也在10/11澄清不曾把有毒爐渣運進來 於是我在臉書鎮上的聊天室裡po出當時那份傳單,並說這是抹黑,這個人就告了我毀謗 請問板上各位,這樣子毀謗罪會成立嗎?司法程序大概要走多久?需要請律師嗎? 拜託各位為小弟解惑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58.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42013268.A.160.html ※ 編輯: mmm2653280 (42.76.158.91), 11/12/2018 17:02:32

11/12 17:04, 7年前 , 1F
這個人是清潔隊隊長嗎?
11/12 17:04, 1F
不是,鎮上有3個參選人,告我的人是其中一個人的樁腳,在黑其餘兩個候選人,清潔隊 長是被黑的

11/12 17:05, 7年前 , 2F
不會成立,刑法沒有毀謗罪
11/12 17:05, 2F

11/12 17:05, 7年前 , 3F
該清潔隊隊長告你 理由是他沒有把污染物運進去鎮上?
11/12 17:05, 3F

11/12 17:05, 7年前 , 4F
你調出來,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嫌犯??
11/12 17:05, 4F

11/12 17:06, 7年前 , 5F
誹謗 但實際上蠻多人打成毀謗 看得懂就好
11/12 17:06, 5F

11/12 17:13, 7年前 , 6F
哈哈,偶爾要來點娛興
11/12 17:13, 6F

11/12 17:15, 7年前 , 7F
這個看起來是去地檢署郊遊的
11/12 17:15, 7F
※ 編輯: mmm2653280 (42.76.158.91), 11/12/2018 18:38:03 那這樣會留紀錄嗎?還能不能考警專 ※ 編輯: mmm2653280 (42.76.158.91), 11/12/2018 21:28:33

11/12 21:42, 7年前 , 8F
按照你說的那些,不會起訴,也不會影響考試
11/12 21:42, 8F

11/12 21:51, 7年前 , 9F
了解,謝謝樓上大大QQ明天要去做筆錄
11/12 21:51, 9F

11/12 21:57, 7年前 , 10F
安心去郊遊吧
11/12 21:57, 10F

11/13 03:41, 7年前 , 11F
若您說得屬實,絕對不會構成誹謗
11/13 03:41, 11F

11/13 03:43, 7年前 , 12F
因為這不是私德問題,而是有關公眾利益(有毒重污染運
11/13 03:43, 12F

11/13 03:43, 7年前 , 13F
進鎮上埋)
11/13 03:43, 13F

11/13 05:40, 7年前 , 14F
如果你說的都是實話 就放心去郊遊吧
11/13 05:40, 14F

11/13 06:12, 7年前 , 15F
不過看起來 提告誹謗理由是 你說這傳單在抹黑?
11/13 06:12, 15F

11/13 06:13, 7年前 , 16F
因為提告的人不是清潔隊的那位
11/13 06:13, 16F

11/13 06:14, 7年前 , 17F
這樣的話 看是可受公評且善意評論還是怎樣 當去郊遊吧
11/13 06:14, 17F

11/13 08:55, 7年前 , 18F
啊指證歷歷卻又絕無此事,光是這句話就知道網路要幫人
11/13 08:55, 18F

11/13 08:55, 7年前 , 19F
抓藥真的很困難,你這件剛好是可受公評的事情,所以沒
11/13 08:55, 19F

11/13 08:55, 7年前 , 20F
事機會大而已。但是還是有可能有事!!符合你故意的情況
11/13 08:55, 20F

11/13 08:55, 7年前 , 21F
下..
11/13 08:55, 21F
這裡附上他當時發的傳單 https://i.imgur.com/jdum3GO.jpg
https://i.imgur.com/DWpYpD3.jpg
https://i.imgur.com/07EdTem.jpg
以及環保局長的答覆 https://www.facebook.com/1693856497304590/posts/1957261327630771/ ※ 編輯: mmm2653280 (42.76.158.91), 11/13/2018 12:46:57

11/13 13:15, 7年前 , 22F
圖片連結失效
11/13 13:15, 22F
※ 編輯: mmm2653280 (42.76.94.115), 11/13/2018 15:00:53 ※ 編輯: mmm2653280 (42.76.94.115), 11/13/2018 15:02:13

11/13 15:02, 7年前 , 23F
圖片弄好了
11/13 15:02, 23F

11/13 15:31, 7年前 , 24F
你留言內容是什麼?
11/13 15:31, 24F
當時我是把這三張圖片上傳並說“這才是抹黑吧?” 不過該文章似乎是被刪除了,我找不到,他是拿著截圖去告我的 ※ 編輯: mmm2653280 (42.76.214.231), 11/13/2018 15:46:43

11/13 16:10, 7年前 , 25F
疑問句XD,那你就說只是表達懷疑,而且質疑有所依據
11/13 16:10, 25F

11/13 16:15, 7年前 , 26F
了解,謝謝大大QQ
11/13 16:15, 26F

11/14 20:46, 7年前 , 27F
大家小心訟棍引戰,已把相關所有文告訴法務站長和此版版主
11/14 20:46, 27F
文章代碼(AID): #1RwK5K5W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