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薪資的強制執行?

看板LAW作者 (化物語最後應該妖怪大戰 )時間5年前 (2018/08/10 10:12), 5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今年強制執行法有修法 明文規定至少要留債務人生活所需的1.2倍數額 假設債務人薪水30000,照以前的慣例,是扣10000,會剩20000 如果照新的做法,以台北市為例,生活所需的1.2倍數額為19388 所以會扣10612,剩下19388 那假設債務人薪水42000 實務上會變成,以前是扣14000,剩28000 新法是扣22612,剩19388 當然前提是債務人沒有所需要撫養的對象。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不知道有沒有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74.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33867134.A.ACC.html

08/10 11:07, 5年前 , 1F
是的,賺越多扣越多,只保留給你最低生活費,此外以前
08/10 11:07, 1F

08/10 11:07, 5年前 , 2F
各種獎金是扣三分之一,修法後是全部扣走
08/10 11:07, 2F
這樣的話,反過來說,如果債務人有老父老母兒子女兒要扶養,也有可能一毛錢都扣不到

08/10 11:42, 5年前 , 3F
還有第五項規定 如果債權人也要扶養 還是可以扣
08/10 11:42, 3F
喔喔,有這種情況的話,應該就是給法院判要扣多少了吧..... 因為最近一個月看到三張執行命令 一張是彰化的,直接說要扣1/3 一張是台中的,扣1/3,但剩餘數不足生活所需,要留生活所需 一張是新北的,超過生活所需全部執行 各地方法院好像還不同調 ※ 編輯: bakayalo (180.176.174.74), 08/10/2018 12:00:33

08/10 11:59, 5年前 , 4F
是的,所以以後調解或和解的場合,除了當場拿外,還要
08/10 11:59, 4F

08/10 11:59, 5年前 , 5F
考慮如果走到強制執行對方收入夠不夠來扣薪
08/10 11:59, 5F
※ 編輯: bakayalo (118.233.242.9), 08/10/2018 13:01:46

08/10 14:21, 5年前 , 6F
最近各地院執行處見解不一,有的還是先扣三分之一,注意
08/10 14:21, 6F

08/10 14:22, 5年前 , 7F
留給債務人的部分有無不夠當地1.2倍, 也有照你說的方式
08/10 14:22, 7F

08/10 14:22, 5年前 , 8F
處理.
08/10 14:2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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