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我這樣有妨礙名譽嗎?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3/30 00:55), 6年前編輯推噓12(12026)
留言3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代朋友轉PO) 大家好 有些事想向各位請教 最近得知某人利用職權在該領域性騷擾與性侵多名女性的事情 我不是受害者,最初只是從多名受害者口中得知這件事情的狀況 後來為了呼籲身邊女性而先po上網譴責了 結果對方發現後提告我妨礙名譽,現已收到警察通知 想詢問假設性侵事實如能證明為屬實(多位受害者願意指認) 我妨礙名譽之罪行還會成立嗎? 第二個問題,我後來請所有願意指證的受害者一起寫了一篇集體聲明 內容包含受害事件的所有過程,以及訊息記錄等證明資料 然後該聲明文屬名由我來代替發表(爆料) 由於受害者們因恐懼不願自己做這件事,所以當初我才會幫忙 也因為我的介入之下,後來他們才願意一起撰寫聲明以及後續的提告 現在大家希望能先透過聲明,以輿論的力量公開事件並呼籲其他匿名的受害者出面 重點是問了一位似乎不太可靠的法顧 法顧說我並非當事者也並非公眾人物,沒有資格替她們發言 而且如果再繼續替受害者發聲,將會加重目前的刑責? 想請教大家能否給予些意見,告訴我現在該如何做比較好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98.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2342537.A.D08.html ※ 編輯: jokeran87 (61.230.98.202), 03/30/2018 00: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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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確信就夠了 當然也要看你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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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問題會卡在當事人不願意幫你作證 如果當事人願意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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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會對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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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間可以對他提告性騷擾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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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性騷擾非私德 跟公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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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顧不可信 網友就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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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只是聽說吧 事實是怎樣你也不了解 你本身行為就值得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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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們皆為互不認識的人,已個別與本人當面確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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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並且錄音與收集可用的資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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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每個受害者對加害人的行徑指稱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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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雇、律師、專業的網友。都是諮詢跟參考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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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謝謝hidog的意見,幫助釐清事情細節各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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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陳述十分奇怪, 被害者互不認識,然而你卻可以從他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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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時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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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文章沒說明清楚,一開始是我朋友收到訊息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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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每一位都當面約出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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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是因為我朋友在未指名的情況下,於網路譴責他所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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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的事情。後續有眾多人主動傳訊詢問他,並且共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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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某人。所謂的口中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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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是事實 且跟公益有關 並且你沒誇大 大概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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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證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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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機率頗大,你跟被害人關係為何?有無保險套等犯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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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在有太多誣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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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是否盡到合理查證義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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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敗訴機率頗大 特別是在無確切性侵證據情況下 就將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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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公佈上網 等同於任何人都可以無證據指認仇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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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這串討論不合理 你應該還有其他事實沒說 你不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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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者 受害者你也不認識 只憑聽到一件事你就開始進行一連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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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正常人應該不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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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以確信即可 以及是否有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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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釋字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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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很重要 僅憑其他人錄音恐怕難以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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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碰到的案例是分手後女方聯合友人控告性侵 最後判定為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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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很吃心證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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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通知是怎麼解讀你遇到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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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okeran87 (1.171.165.56), 03/30/2018 15: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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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目前收到通知而已,時間還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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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lHg9q8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