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偵察階段問題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8/03/20 11:13),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saber111 (sss)》之銘言: : 在月初已經先見過檢察官接受訊問 : 我沒請律師,自己去了 : 但是事前準備不夠,不知道收到傳票要先寄訴狀給檢察官參考 : 到庭才送出,檢察官我想根本就沒看 : 結果檢察官只問了我簡單的問題 10分鐘內就結束訊問 : 檢察官感覺上只問了幾個想推測出我犯意的問題 : 問了你有沒有說到這些疑似毀謗的話 : 你有沒有在那公司投遞過履歷(感覺想推測我因沒錄取這份工作懷恨在心的感覺) : 你要不要請律師,我不知道怎麽回就回先不用,筆錄也記載成不需要 : 當場我還發現書記官當庭打哈欠 : 筆錄都記載的非常簡陋,我說的很多話都沒寫進去 : 這讓我覺得對方律師很容易針對我提出很多攻擊 : 而且當庭沒看到原告律師出庭 這是正常的嗎? : 我想問的問題是 檢察官還會再次針對對方的攻擊再傳我訊問嗎? : 還是會直接依據檢察官判斷偵結 : 這樣的話感覺有不利於我的部份 : 我可以再寫一次答辯狀針對對方可能有的攻擊 : 再寄給檢察官解釋的更清楚嗎? : 只要能解釋到檢察官認同,可以不起訴對我來說後續的麻煩都沒了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我能不能化被動為主動 不管檢察官後續會不會再次傳喚我 可以在偵結之前再次提交答辯狀直接跟檢察官說明案件細節 讓他能直接理解,因為我覺得第一次到庭沒有說到一些重點 這很容易造成誤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121.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21515631.A.5D4.html

03/20 14:35, , 1F
直接以陳報狀向檢座陳報意見
03/20 14:35, 1F
文章代碼(AID): #1Qi7nlNK (LAW)
文章代碼(AID): #1Qi7nlNK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