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最近在gs版很紅的交易紛爭

看板LAW作者 (CP3亞洲代言人)時間6年前 (2018/02/21 03:03), 編輯推噓6(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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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ss78 (買PLUS會員水球我) 看板: Gamesale 標題: [黑名單] shining8930 商品購買 不收貨 時間: Tue Feb 20 10:14:10 2018 2/19 shining8930 王先生 說要購買 PS4 PRO +VR主機後 本人已於當天寄出 貨到付款 2/20 早上shining8930又傳訊息給我 說不願意購買 他找到別人更便宜 主機 還貼給我看 說好事多可以七天內退費 並願意賠償黑貓寄送費用 王先生 只要還沒收包裹都叫可以考慮 ,本人無意引起糾,只希望本版消費者了解, 在版上交易,只要你說購買了,不管是買方或賣方都有履約的義務了。 ────────────────────────────────── 各位前輩好 這篇文相信大家都看過惹 請問 民法的誠信原則 與 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 何者適用? (我原本的想法是 七天鑑賞期絕對適用於任何通訊交易 不過現在有點疑惑惹)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T3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50.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9153385.A.A92.html

02/21 09:12, 6年前 , 1F
消保法第2條,企業經營者
02/21 09:12, 1F

02/21 09:47, 6年前 , 2F
那是猶豫期也不是鑑賞和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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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3:04, 6年前 , 3F
我們高中公民老師說 7天 不管用過沒用過都可以退欸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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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3:04, 6年前 , 4F
定無償也不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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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12, 6年前 , 5F
公民老師亂教囉,只看連透明包裝都不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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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4:13, 6年前 , 6F
簡單來講就是跟賣場商品一樣,只是送到面前的賣場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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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6, 6年前 , 7F
你當合約是魔法 違約就會死翹翹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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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6, 6年前 , 8F
民事上契約都是商業考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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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6:58, 6年前 , 9F
若違約比履約對我好處更多,我當然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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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2:45, 6年前 , 10F
消費者不是向非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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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2:46, 6年前 , 11F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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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2:47, 6年前 , 12F
消費者如果向非企業經營者(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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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3, 6年前 , 13F
公民老師要認真學習啊,太丟老師的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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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6, 6年前 , 14F
違約違背的是良心,還有以後罵人奸商時,神在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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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6, 6年前 , 15F
知你者在暗處偷偷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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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7, 6年前 , 16F
倒楣的話,有一天被離婚阿,因為她覺得在一起考量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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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7, 6年前 , 17F
無論商業還是道德皆有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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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9, 6年前 , 18F
如果是法學論理老師應該不會教違約,補習班老師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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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09, 6年前 , 1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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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4:51, 6年前 , 20F
看過爭議原板,當事人應該符合企業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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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5:42, 6年前 , 21F
奸商定義百百種,你說是做生意,他說是奸商,定義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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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5:42, 6年前 , 22F
義不出來 還想約束別人 真是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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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15:47, 6年前 , 23F
民法還對違約金有個限制哩
02/22 15:47,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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