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跟這種判決查詢爬不完的人纏訟有必要嗎?

看板LAW作者 (岩壁人)時間6年前 (2018/02/08 11:43), 6年前編輯推噓-1(017)
留言8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發現打官司的對造不只前科累累 還會綁架仇家,對造已經五十幾歲 查詢判決以為他當年只是年輕才跟人動刀槍 或者只是因為年輕才聚眾準備一堆鐵撬準備伏擊人被逮個正著 一查新聞發現這個人居然年初才又綁架人逼簽本票 根本窮凶惡極到極點?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 吉到底還是和解共生為妙?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02/1270630/ 看到新聞貼了主謀的臉,真的是這個人...法源一查蔡正益的是非真的相當多 https://imgur.com/a/Jn1Pq 不過更難以明白的是,不斷數罪併罰 https://imgur.com/a/iYZpb 最後怎麼還是判緩刑? 一下酒駕 一下強盜、擄人 一下詐欺 怎麼還是這麼活蹦亂跳的? -- 著名的哲學家尼采曾經說過: 「你已經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5.16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8061429.A.8D9.html

02/08 12:00, 6年前 , 1F
想一下你纏訟下去的目的是什麼 是避免他繼續找你麻煩還是?
02/08 12:00, 1F

02/08 12:26, 6年前 , 2F
要錢要命自己選這還有別人能幫的喔 = =
02/08 12:26, 2F
和解為妙,正常和解不要求額外賠償 ※ 編輯: hero1056 (1.160.45.165), 02/08/2018 12:37:07

02/08 12:37, 6年前 , 3F
搏杯
02/08 12:37, 3F

02/08 13:29, 6年前 , 4F
你是第n+1個在法律版問博杯問題的人
02/08 13:29, 4F
※ 編輯: hero1056 (1.160.45.165), 02/08/2018 14:00:30 ※ 編輯: hero1056 (1.160.45.165), 02/08/2018 14:09:21

02/08 19:58, 6年前 , 5F
這不是法律問題。
02/08 19:58, 5F

02/08 20:00, 6年前 , 6F
就像地下賭場的錢要不要還一樣,法律上可以不要還,
02/08 20:00, 6F

02/08 20:00, 6年前 , 7F
實際上多半黑道會找你要。
02/08 20:00, 7F

02/08 22:27, 6年前 , 8F
建議能避開就避開~纏訟沒意義
02/08 22:27, 8F
文章代碼(AID): #1QUyTrZ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