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共有土地之優先承購權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11 17:25),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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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一共有A土地,甲占3/4,乙占1/4 前幾年 甲 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出售共有地給 丙 隔月 丙 又將共有地轉售給 丁 套利 兩次轉賣 乙 皆不知情..... 問題: 1.乙是否可以請求優先購買權之損害賠償? 乙持分只占1/4,而土地法34-1上載道: "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所以擁有3/4的甲 與後來的 丙,賣土地可以不用通知乙嗎? 2.甲乙居住隔壁,甲、丙可以用"公告"方式再進行買賣嗎? 甲乙是親戚,甲丙是友人 3.倘若乙可以請求賠償,是該向甲?丙?還是甲丙都可? 4.丁共有人為行政機關,有關A土地修繕費用與罰金,如何分配? 現況是雜草叢生,還有人為的惡意破壞 乙主動找人整修是否可要求 丁 分擔給付? 或如何要求 丁 協助整修? 5.A地原先為建地,但最近被告知改為公園綠地,是否有救濟管道? 只有查到綠地變更建地,卻一直找不到 建地變綠地 的案例,淚崩~ 6.A地一直為共有地,從未分割,卻經甲方多次買賣重劃,愈變愈小 由於老一輩的不識字,更不懂法律,以為其兄長甲方私自賣地,土地便歸他人 事後A地面積嚴重縮減,賣了也沒分到錢(因為甲方當時是賣地還債) 而甲方每賣一次土地,回頭又買回部分,歸於個人名下 並再強吞剩餘的A地地權,造成老人家一生為此抑鬱終老 時隔三四十年,當事人皆已不在,現在是否已無任何的法律途徑來彌補救濟? 雖然知道希望不大,但一併詢問,以解決心中的困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65.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2984319.A.A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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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妥資料,去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
12/11 18:42, 1F

12/11 23:55, , 2F
先去看都計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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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0:13, , 3F
有查都市計畫圖,劃分的也很詭異,就只有我地號那塊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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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變公園綠地,而且發現是在甲賣掉那時期開始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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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0:41, , 5F
之所以會來版上詢問,也是因為里長長期打那塊地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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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市府溝通協調後,反遭挾怨報復,以恢復之名蓄意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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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丟置非原生物種的藤蔓植物,若要說起來又是另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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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21, , 8F
1、理論上要通知 但沒通知 只能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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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 13:22, , 9F
3、應該是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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