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理賠

看板LAW作者 (dusky)時間6年前 (2017/11/24 08:28), 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5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肇事責任是我方7成,對方3成 對方在自家快餐店上班 事故發生後,對方血胸住院 我方及對方只有強制險 我方沒有受傷,但車子有壞掉,維修費11000 我方賠償對方機車維修30000 本來對方口口聲聲說只要賠償醫藥費就好 後來又變成要賠償上班損失 因為醫師診斷證明上也寫要休養3個月 對方說他的薪資一個月是3.5萬 但提不出證明,實際上我們大概知道自助餐廚工的薪資到哪,根本沒這麼多… 但為了早點和解我們還是答應賠償 73500元 後來強制險理賠下來了,對方醫藥費花了4萬,理賠沒有問題 但後續對方一直咬著要我們賠他休養3個月的看護費,但醫生診斷證明並沒有註明休養期 間需專人照護,且對方無法提出證明有請人照顧 對方出院一週後就在家自行工作了 去慰問對方時剛好碰到他已經正常工作(後續對方家人是很緊張叫他快去休息,然後演得 很痛的樣子…) 如果對方提不出休養期間需要專人照顧的證據是否就不用理會他 其實和解書對方已經簽了 但事後才來唧唧歪歪說理賠不夠多什麼的,這樣是否可以不用理會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210.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1483314.A.D71.html

11/24 09:10, 6年前 , 1F
拖過六個月
11/24 09:10, 1F

11/24 12:17, 6年前 , 2F
和解書都簽了幹嘛還理他
11/24 12:17, 2F

11/24 12:40, 6年前 , 3F
過失傷害罪
11/24 12:40, 3F

11/24 12:43, 6年前 , 4F
民事可以不用理會,但是刑事責任依舊在
11/24 12:43, 4F

11/24 20:52, 6年前 , 5F
實務上,我國告訴權因法無明文規定,不能事先捨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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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52, 6年前 , 6F
但如果已提起告訴又撤回的話,該告訴人不得再重行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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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0:52, 6年前 , 7F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參照)。
11/24 20:52, 7F

11/24 20:53, 6年前 , 8F
如果已撤回刑事告訴的話,因為已經和解,就不必理他了
11/24 20:53, 8F

11/24 20:53, 6年前 , 9F
11/24 20:53, 9F

11/24 20:56, 6年前 , 10F
如果對方未提起告訴的話,在六個月內仍能提起,但通常
11/24 20:56, 10F

11/24 20:56, 6年前 , 11F
檢察官或法院這邊會給緩起訴或緩刑之類的。
11/24 20:56, 11F

11/24 20:57, 6年前 , 12F
除非和解書內容寫得很爛,不然應該還好。
11/24 20:57, 12F

12/01 00:57, 6年前 , 13F
2樓
12/01 00:57, 13F
文章代碼(AID): #1Q5sUor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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