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ig發文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看板LAW作者 (你好有事ㄇ)時間6年前 (2017/10/05 01:36), 6年前編輯推噓8(8019)
留言27則, 11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我跟對方是人事課的前同事關係 因為我被資遣後,領失業給付被發現高薪低報 因而向公司提起告訴 後來公司似乎有向該位前同事追究責任 於是他森77的po文在ig罵我 除了我本人有看到 ... 還有其他前同事知道我告公司這件事 特地截圖來給我看,#hangtag有夠髒的... 請問這樣構不構的成公然侮辱呢? http://i.imgur.com/Bwo7xHD.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6.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7138600.A.C63.html

10/05 01:41, 6年前 , 1F
又不是公開的這能告嗎?進一步想,如果員工在自己的FB
10/05 01:41, 1F

10/05 01:41, 6年前 , 2F
罵老闆豬頭,老闆能以此告你嗎?
10/05 01:41, 2F
我其實在幾個月前就解除好友並封鎖對方了。 是近日有認識的朋友看到這段文章截圖給我看的... 我認識的朋友也知道對方是在罵我

10/05 02:29, 6年前 , 3F
這類案件變多,以後很多直接不起訴的吧? 想讓對方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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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29, 6年前 , 4F
出庭,也要看司法人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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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2:34, 6年前 , 5F
都以為出庭只有被告的事? 檢察官他們呢?
10/05 02:34, 5F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02:36:19

10/05 02:52, 6年前 , 6F
如果你不差這個時間你就去提囉。我覺得這個有點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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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7:32, 6年前 , 7F
我覺得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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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8:17, 6年前 , 8F
除非塗黑地方是你名字…不然提告是你權力,成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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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8:17, 6年前 , 9F
立就博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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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9:37, 6年前 , 10F
不給對方看不代表不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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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9:39, 6年前 , 11F
不懂你對公司提告為何跟這位人事有關係?不是公司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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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9:40, 6年前 , 12F
高薪低報嗎?
10/05 09:40, 12F
應該是公司指揮沒錯,但這些人事做久了就把自己當資方了... 覺得我去求償這些很不道德吧 公司高薪低報已經是過去到老傳統了(誤)

10/05 10:34, 6年前 , 13F
不給對方看是特定對象不給看但是其他人還看的到?
10/05 10:34, 13F

10/05 10:35, 6年前 , 14F
如果有辦法把塗黑的地方和你連結在一起或者前後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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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0:36, 6年前 , 15F
有辦法和你連結在一起,再考慮截圖留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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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11:09, 6年前 , 16F
感覺有機會
10/05 11:09, 16F
塗黑是他的id 一開始被罵的時間點都蠻湊巧的 向公司人資主管用通訊軟體告知我薪資被低報的事情 請公司賠償我在領取失業給付差額的部分 人資主管一方面用薪資結構上的理由搪塞我 當天晚上這兩位都分別在ig跟臉書 沒有指名道姓的罵 不要臉 憑甚麼 之類的 近一次是我提告詐欺後 收到傳票那週 這時候我跟他已經解除好友關係看不到他發布的訊息 是過去的其他部門的同事跟我說 「他好像又在罵你了,罵的有夠難聽」之類的 在把截圖給我看,就是上面po的那張 整個時間軸上...都有對中我做的一些事 其他部門同事也看得出在罵我了...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13:19:09 ※ 編輯: pchion2013 (101.10.96.119), 10/05/2017 13:21:45

10/05 14:46, 6年前 , 17F
真的要給你一個讚,多年前也有親友跟我講說在這裡沒有
10/05 14:46, 17F

10/05 14:47, 6年前 , 18F
勞健保很正常,然後還有一群自以為是資方的苦勞方
10/05 14:47, 18F

10/05 14:47, 6年前 , 19F
一起共犯偽造文書的刑責,有時候想想真替這些人感到悲
10/05 14:47, 19F

10/05 14:48, 6年前 , 20F
涼,公司一出事先推給他們這些肉靶子不行就斷尾棄尾
10/05 14:48, 20F

10/05 14:49, 6年前 , 21F
我覺得應該可以成立,至少提告是讓他住嘴的方式之一
10/05 14:49, 21F

10/05 14:49, 6年前 , 22F
而且不要去地檢,去派出所讓對方多跑幾次也能有鎮攝
10/05 14:49, 22F

10/05 15:00, 6年前 , 23F
是我 我不會提告或找警方 會繼續蒐證
10/05 15:00, 23F

10/05 15:00, 6年前 , 24F
且公司有可能會推給人資等等說是這群人自作主張等等
10/05 15:00, 24F

10/08 22:50, 6年前 , 25F
如果塗黑的部分是對方的ID,那就沒有辦法證明他所指的是特
10/08 22:50, 25F

10/08 22:50, 6年前 , 26F
定對象
10/08 22:50, 26F

07/03 12:18, 7年前 , 27F
他又沒說是妳
07/03 12:18,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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