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其他] 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看板LAW作者 (劉小佑)時間8年前 (2017/09/19 17:35),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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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tLifeLaw 看板 #1PmEIcSi ]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看板: PttLifeLaw 標題: [其他] 刑事和解後附帶民事 時間: Tue Sep 19 17:34:26 2017 事實經過: 我是原告(甲方) 一個傷害案件 上次對方(乙方)與我已達成和解 也簽了和解書 內容提到 爾後無論任何情形 甲方或任何其關係人不得再向乙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且放棄所有一切民、刑事法律訴訟權 和解條件經甲乙兩方同意遵守特立此和解書為憑 問題: 1. 今天民事庭書記官打來問我的意思 要撤回 還是繼續開庭 ??? 我心裡想 不是已經和解了 怎麼又問我 撤回 or 開庭 我跟書記官說 這禮拜會再回電。 上次會簽和解 其實對方的父親也有語帶恐嚇 又一直砍和解金的價錢 此案也拖了將近快一年 我精神上也疲勞了 因此同意和解 2. 我如果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後續如又要求賠償 我(甲方)是否構成變相勒索或詐欺呢? 我已經跟對方簽了和解書 要求繼續開民事庭 我(甲方)是否會遭 書記官 or 法官刁難? 因為已經簽了和解書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28.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05813670.A.72C.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6571361 (114.41.128.53), 09/19/2017 17: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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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是民事契約,刑事上還是要撤告啊...又不是簽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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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書就不用管刑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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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簽和解書的當下就會要求將和解金額全數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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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從此雙方就不必再進行訴訟,如果你不想和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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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簽和解書? 這不構成詐欺,法院沒事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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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難,但是都先和解了...民事訴訟的勝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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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7:13, , 7F
和解後,具狀撤回是正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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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mEJ5Z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