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932年教育部出版的書籍是否屬於共有領域
各位好,在下想在這裏請教一個關於著作權的問題。在下從網路上得到了一本書籍的
掃描照片。這本書叫《注音符號總表》,共37頁,具體信息如下: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一九三二)四月初版
▏注音符號總表壹冊
▏定價洋二角五分
▏
▏編製者: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委員 趙元任
▏
▏出版者兼發行處:北平市黨部街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
▏
▏代售處:琉璃廠 北平商務印書館
▏ 和平門外 北平文化學社
▏ 各埠各大書坊
在下準備將這本書內容數位化,也就是把圖片裏的文字打出來放到GitHub上,請問這
樣是否會侵犯著作權。如果單純看編者的話,趙元任先生1982年去世,今年是2017年,根
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二款第三十條(https://goo.gl/iN7eXo):「著作財產權,除本
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所以應該要到2032年纔是
進入公有領域。
但是我不太清楚教育部的書是否屬於公有領域,大陸的《漢語拼音方案》已經是屬於
公有領域了(https://goo.gl/FqNdTZ),維基文庫下方的分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文件」。不知道這本《注音符號總表》是否屬於「政府文件」?
希望各位指點迷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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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236.163.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3392882.A.AFA.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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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 好的,謝謝a大指點。 08/22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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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09:56,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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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我收到教育部的回信了:
王先生您好:
您於106年8月23日寄來2封有關「趙元任先生編的《注音符號總表》是否屬於公有領
域?」的信件,我們已經收到了,敬復如下:
國語注音符號本身可視為"The Public Domain",您能夠自由使用。民國21年由國語
統一籌備委員會出版的《注音符號總表》一書之著作權則屬於中華民國教育部。本部同意
授權您為教育研究、學術推廣等目的合理使用該資料,並請註明資料出處。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教育部 敬復
看來那本書並非屬於公有領域,但是教育部授權我使用了。在此順便感謝教育部的授權。
也再次感謝a9301040大的指點。 :D
※ 編輯: dqwyy (120.236.163.92), 08/25/2017 14: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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