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簽訂僱傭契約後卻沒工作

看板LAW作者 (Grenaies)時間6年前 (2017/08/17 11:05), 6年前編輯推噓1(107)
留言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問各位大大 本來我在8/18~8/30期間要擔任世大運的票務督導人員 但在今日卻從公司方面得知當初簽訂的契約只是保障雙方權益 排班還是依公司方面為主 所以現在應該是沒工作的狀態 想請教這樣是合理的嗎? (事前有受訓過且簽訂契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155.80.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2939116.A.A56.html

08/17 11:12, , 1F
依合約為準,合理?? 勞雇關係 為 私法契約自由
08/17 11:12, 1F

08/17 11:13, , 2F
除非有寫最低排班保障
08/17 11:13, 2F

08/17 11:13, , 3F
但同樣的,若排了班,你有事不去,有罰則嗎???
08/17 11:13, 3F

08/17 11:13, , 4F
若排了班你可以自由選擇去或者是不去
08/17 11:13, 4F

08/17 11:14, , 5F
那,反過來講,不排班 也是雇用者的自由
08/17 11:14, 5F
契約沒提到最低排班保障,但有提到罰則 ※ 編輯: shh17121730 (182.155.80.85), 08/17/2017 11:16:29

08/17 14:31, , 6F
打電話煩他,只能這樣
08/17 14:31, 6F

08/18 00:27, , 7F
怎樣的罰則? 來call班時,不答應就要罰錢????
08/18 00:27, 7F

08/18 02:03, , 8F
上報.找議員啊 發包給這種廠商應該是公共議題 XD
08/18 02:03, 8F
罰則是寫說如果遲到的話要罰1000這樣 感謝各位大大,應該也只能盡量找管道申訴了 ※ 編輯: shh17121730 (182.155.80.85), 08/19/2017 08:53:25
文章代碼(AID): #1PbGVifM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