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糾紛事宜
我跟某個人,稱他T好了(現實算認識,已經沒交情,所以不稱朋友)
很早以前,我跟T是玩網路遊戲認識
(在一個朋友介紹下進了同公司不同部門工作)
前年因為遊戲的利益糾葛,便彼此分道揚鑣
但由於對方眼紅我玩得晚,卻賺得比他多練得比他強
屢次在巴x姆x的討論區,爆遊戲的料黑我
因為遊戲跟現實無關,T怎麼黑我,我都無視他不做任何回應
前兩三個禮拜本人在遊戲內的朋友跟T帶領的成員有了衝突
我有點看不下去,在巴x姆x討論區回覆了一篇文章
請T約束好他的成員,不要造成他人困擾
結果T直接在文章下方留言,透露我的真實姓名
例: yinvi 劉德華 你鬧夠了沒
隨後又發了一篇文章,文內直接爆出我的真實姓名跟工作相關資料
例: pttisgod(遊戲id) yinvi(巴哈帳號) 微晨(巴哈帳號暱稱)
劉德華你怎樣怎樣......
文內所牽扯之事已脫離遊戲私怨的範疇,且T所指本人工作上的事
多是扭曲事實,刻意要抹黑本人
如本人因母親急病住院,無法完成公司派訓工作
T在文內卻說本人是裝病偷懶逃避工作......
以上
請問 1.在網路公開本人個資,是否有違反個資法?
2.不實抹黑的部分,算妨礙名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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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在北部工作,上個禮拜放假回家,想說就近到家裡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有把相關文章資料都印下來帶過去
結果警察態度超級差,一直問說我這是要告他什麼,不過是寫個名字而已
重點是,警察還問我知不知道對方的連絡資料,沒有被告的資料不能報案
真是見鬼了,這是網路糾紛耶,如果今天對方用暱名分身帳號,我不就只能吞下去?
第一次報案的經驗感覺好差......
最後警察問我這件糾紛發生在哪裡,我說我當時在台北上網
然後警察就以,要在發生地報案為由,堅持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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