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長官想告下屬毀謗

看板LAW作者 (畢麻可卑)時間7年前 (2017/07/15 07:56), 7年前編輯推噓8(8024)
留言3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 在下班時間 在自己的FB發抱怨牢騷酸文 內文沒有指名到姓的說是誰 也沒有用髒字謾罵 內文只提到「經理」職稱 (公司經理很多個) 和「好棒棒」酸語 和 「喜歡馬屁精」 我的FB也沒有加任何公司同事 只有加親友跟同學 但隔天下午 公司某經理 沒事上班都在收尋同事FB 我沒設隱私 所以被看到了牢騷文 於是他列印了下來 到各單位 說我侮辱他 說要告我毀謗 同事原本不知情 通通加了FB跑來看 造成我壓力很大 失眠 也不想在呆在這間公司 覺得 下班在自己的地方發牢騷 上班確被長官收尋監控 假如他真的告我會成立嗎 我是否能去勞工局投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235.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0076610.A.0EC.html ※ 編輯: AUCIFER0427 (36.227.235.151), 07/15/2017 07: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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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到可以辨識你說的人是誰即可 不需要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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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發文時都可以選公開或其他設定 公開罵人就要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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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只要花錢和解就好了 不是啥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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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 ...可是我沒有謾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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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他上班期間 用語言恐嚇 我能錄音去勞工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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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馬屁精 很明顯不是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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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恐嚇啥 沒錄音 有人作證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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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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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 相遇的到 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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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的到 這個就要結合前後文了 你還是錄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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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他上班期間 自己收尋看到 只能說我倒楣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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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倒霉問題 而是做了就該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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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棒"和"喜歡馬屁精" 不認為可成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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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果告你,快把告訴狀印下來,分享給全公司和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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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間公司有這種狀況 也許這位經理以後會更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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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指名道道姓或公開公司資訊~問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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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辱和毀謗他的證據在哪?請他舉證好棒棒和馬屁精跟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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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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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點名的風險是,要是你的指稱可以直接讓大家聯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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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陳述事實的差異很難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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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反打 除非嚴重到無法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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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可以準備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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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謝謝 大家 當下我有承認文是我Po的也沒刪文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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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上班時間不處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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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收尋員工FB 我真的覺的 蠻無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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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加好友,不用搜尋就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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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自己不知道臉書的規則,只要你們有共同朋友,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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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在貼文點讚,而且貼文公開,會自動出現在共同好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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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動態,隨便一滑就會看到。簡單來講,就是自找;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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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抱怨或者瞭解世界是基礎功課,自己先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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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道歉然後說自己不是指他 (記得留道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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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21:36, , 32F
能讓他撤告當然最好 以後發言謹慎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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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QLf23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