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買賣官司 支付命令調解不成移轉管轄
請問各位法律人
我因為買賣契約跟對方有法律問題
已先寄支付命令
對方聲明異議後 調解不成
現在已經起訴
但支付命令一定要在對方的居住地台中
而我們買賣交貨的地點在桃園
這樣開庭變成在台中
請問是否可以申請移轉到桃園法院開庭?
ps.我們簽的契約有寫桃園交貨地點
沒有寫如果因合約有糾紛的第一管轄
感謝各位回答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77.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4508436.A.062.html
※ 編輯: TTDEarl (223.136.77.25), 05/11/2017 21:24:08
→
05/11 21:39, , 1F
05/11 21:39, 1F
沒有寫議定的一審法院
※ 編輯: TTDEarl (223.136.77.25), 05/11/2017 21:42:35
推
05/12 09:48, , 2F
05/12 09:48, 2F
→
05/12 17:09, , 3F
05/12 17:09, 3F
→
05/12 21:48, , 4F
05/12 21:48, 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