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同共有房子的分割

看板LAW作者 (我只是愛打電動的宅男)時間7年前 (2017/05/10 14:50), 編輯推噓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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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老婆的爺爺過世,留下一房子,因當時遺囑來不及處理,該房子最後以 公同共有處理,產權由我岳父及其三個姊妹共同持有,去年我岳父過世, 在過世前又將其持份轉給我老婆和我老婆的姐弟共三人,所以包含我岳父的姊妹, 總共有6人持份,在權狀上每個人都是公同共有1/1 姑且不論他們家的愛恨情仇,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岳父三姊妹是否可以主張 他們的持份為3/4,所以有權力主導該房子的買賣,因為今早我老婆接到 調解委員會的通知,他三個姑姑主張因為都連絡不到人房子無法點交, 問題是我老婆他姊弟三人根本沒有同意要賣房子,何來點交問題 想請問"公同共有"這個部分是否有漏洞可循,因為一直想不透調解委員會 接這個案子的原因為何?不過看網路上寫好像可以不甩,頂多調解失敗收場 在網路上搜尋公同共有的產權問題除非大家同意分割才有辦法處理, 不管多少人持份,只要一人不同意就無解才對 以上還請鄉民提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7.155.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4399019.A.6B9.html

05/10 14:57, , 1F
可以裁判分割
05/10 14:57, 1F

05/10 15:09, , 2F
分割共有物一次性處理
05/10 15:09, 2F

05/10 15:14, , 3F
岳父從繼承人再轉被繼承人
05/10 15:14, 3F

05/10 15:15, , 4F
上法院人家3/4的確是多數,你們要不買下要不就同意賣房
05/10 15:15, 4F

05/10 15:29, , 5F
土地法34-1參考,另裁判分割? 判決大概就是變價分割吧
05/10 15:29, 5F

05/10 15:31, , 6F
原始持份上,第一次繼承,各1/4 ,第二次繼承,1/4*1/3
05/10 15:31, 6F

05/10 15:31, , 7F
既然當初沒有做過任何協議,裁判下去也是照這比例去算
05/10 15:31, 7F

05/10 15:32, , 8F
1/4 1/4 1/4 1/12 1/12 1/12 ,走34-1就解決了
05/10 15:32, 8F

05/10 15:32, , 9F
另外,地價稅房屋稅等,該負擔的還是要負擔
05/10 15:32, 9F

05/10 15:40, , 10F
上法院最後會拍賣
05/10 15:40, 10F

05/10 15:52, , 11F
個人還是建議,假如這房子沒有居住,也無特殊情感存在
05/10 15:52, 11F

05/10 15:53, , 12F
還是變現大家分一分,閃人吧....
05/10 15:53, 12F

05/10 15:53, , 13F
當然,若有特殊情感,捨不得,就只能反向買回而已...
05/10 15:53, 13F

05/10 15:59, , 14F
調解委員會接案子的原因從來都只有一個"有人申請" XD
05/10 15:59, 14F

05/10 22:40, , 15F
土地案件訴訟是調解先行.....
05/10 22:40, 15F
文章代碼(AID): #1P4hWhQv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