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代理教師與兼課兼職

看板LAW作者 ( )時間8年前 (2017/05/06 20:43),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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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規: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民國105年10月31日修正) 三、連續代課、代理期間在三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未滿三 個月者為短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 課、兼職。 請教各位法律先進 (Q1) 若是無收費情事,是否屬於兼課兼職, 是否有法規或條文對兼課兼職有明確的定義? 蠻細節的部分,有請版上先進給予建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36.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4074619.A.7AC.html

05/06 22:08, , 1F
可以打電話問,不過應該是不行
05/06 22:08, 1F

05/06 23:26, , 2F
不難懂吧....包月的不能兼,鐘點的隨便你
05/06 23:26, 2F

05/06 23:27, , 3F
無收費? 請洽學校,條文都寫得這麼明確了,有啥好爭的?
05/06 23:27, 3F

05/06 23:28, , 4F
連公務員也要 follow ,機關准你去上課,你才能去
05/06 23:28, 4F

05/06 23:28, , 5F
不是因為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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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6:42, , 6F
樓上 外行人問法律人條文就是期待法律人從條文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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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6:42, , 7F
拉出一隻兔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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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9:09, , 8F
有涵示不一定要經機關同樣,例如教書法就可以不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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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09:09, , 9F
機關同意就可以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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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P3SJxUi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