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消保法的訪問交易定義問題
大家安安
乳題阿
最近捲入愛妮雅事件
所以對消保法研究了一下
消保法第二條第十一項:
訪問交易: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
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所訂立之契約。
像該公司都是在路上拉人做問卷再帶去店內遊說購買課程
這樣不算是一種邀約成立嗎?
我指的是對方邀約你去店內這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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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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