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寄E-mail罵人,是不是仍可能構成公然侮辱

看板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9/15 21:11), 編輯推噓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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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E-mail是個人信箱 但假設寄給對方,對方正在用投影片接出電腦螢幕 並且同時秀出XXX是XXX的侮辱字眼 雖然寄件者當初只是想寄給他個人,但收件者無意間卻秀出這段給所有人 這是不是仍然可以構成公然侮辱? 另外如果信件不是寄給個人,而是某公司,並且罵的對象是公司 因為公司的信箱公司多數且不特定員工都可以開 那是否私信罵公司,可構成公然侮辱?因為不特定員工都可以開該信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8.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3945103.A.6FF.html

09/15 21:13, , 1F
如果寄件人並非故意,且是由收件人自行開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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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是不構成,可以回去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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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箱應該是特定多數人...然後侮辱法人之名譽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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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傳統實務見解認為法人也是公然侮辱保護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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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記得近來有學者跟少數判決有排除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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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都回完才看到是誰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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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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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我眼睛業障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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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無意間了,怎會有公然侮辱的故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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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寄信來侮辱我。我無意間公開信給所有人看。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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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5:45, , 11F
除非我能證明寄信人有意讓我意外公開,問題是怎麼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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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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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煩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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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開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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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03:49, , 15F
這個不能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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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構成公然侮辱,是寄件者自己秀給大家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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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sfuFR_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