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補習班刊登榜單的問題

看板LAW作者 (Phantom)時間7年前 (2016/09/02 16:38), 7年前編輯推噓1(1015)
留言1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不好意思 我是今年升上大一的學生 之前補習班在大學放榜後有幫補習班寫感言以及拍照 想說應該都會有獎學金所以就沒有多問 但是補習班卻似乎沒有要給的意思... 也把榜單刊登了 想請問是否有根據可以要求補習班不刊登我的榜單或是給予獎學金呢 我沒在事前問清楚是我的不對 而且補習班在報名時的報名表上似乎就有寫可以提供榜單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9.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72805523.A.322.html

09/02 18:31, , 1F
沒說一定要給,對吧.....應該 兩個字不存在法律上 :D
09/02 18:31, 1F

09/02 18:31, , 2F
你可以要求撤下,這部分倒是沒什麼問題...
09/02 18:31, 2F

09/02 18:32, , 3F
先確認只是名字,還是成績跟拍照還有感想都被刊登
09/02 18:32, 3F

09/02 18:44, , 4F
打電話親切地問補習班有沒有潤筆和示眾費 沒有的話
09/02 18:44, 4F

09/02 18:45, , 5F
溫柔地請他們拿下 或者等著跟你律師聊天
09/02 18:45, 5F

09/02 19:53, , 6F
名字照片跟感言都有
09/02 19:53, 6F

09/02 19:59, , 7F
妳回頭看一下妳是不是報名就把自己賣了 XD
09/02 19:59, 7F
問:若補習班於家長手冊中家長注意事項內記載學生或家長應同意補習班刊登榜單, 請問此舉是否即可謂已得同意? 答:補習班以學生榜單做招生廣告時,若學生未滿20歲,依民法規定,必須取得家長書面 同意,而且消費者保護法已規定定型化契約須給消費者一定之審閱期間,故不宜以補 習報名當時所提供的家長手冊代替,補習班宜另外製作書面表單供學生或其法定代理 人審閱及簽章同意。 之前看到這個所以不確定報名時的算不算 不過是很久以前的文章就是了 ※ 編輯: ksuenjjr (115.43.9.17), 09/02/2016 20:07:01

09/02 20:52, , 8F
這段? 要是有說補習班應讓學生考上抬青椒否則全額退費
09/02 20:52, 8F

09/02 20:52, , 9F
或許才符合平等原則......
09/02 20:52, 9F

09/02 21:15, , 10F
政府發言用"宜""不宜"幾乎都是道德勸說 XD
09/02 21:15, 10F

09/02 21:16, , 11F
有強制力她就用"應""不應"了 XDDD
09/02 21:16, 11F

09/02 21:17, , 12F
若不是政府發言還用"宜""不宜"這種表示她再放屁
09/02 21:17, 12F

09/02 21:17, , 13F
自己都說的心虛 = =
09/02 21:17, 13F

09/02 21:20, , 14F
應該 "不得" 比較有強制性 ,"不應"挺負面表列的
09/02 21:20, 14F

09/03 01:27, , 15F
法定代理人到底有沒有簽名?
09/03 01:27, 15F

09/03 04:27, , 16F
求之不得輾轉反側
09/03 04:27, 16F
文章代碼(AID): #1NoJgJCY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