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客欲提前退租之問題

看板LAW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5/09 15:21),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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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先進大家好:) 以下是有關租屋相關事件想請教 我出租房屋給乙方, 租約至105年8月底 於本月初上午接到乙方電話, 表示因家裡因素無法繼續承租, 我於契約中有載明, 租賃期間未滿時, 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退還押租金。 契約中未載明部分為 如欲提早解約需支付未到期之租金, 也無載明中止合約時之押租金 視為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想了解: 1.押金是否無須退還? 2.可否要求未到期之租金? 3.如繳完未到期之租金,是否須退還押金? 謝謝各位先進解答 祝順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45.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2778465.A.982.html

05/09 16:06, , 1F
如果可以請求未到期的租金..那對方何必跟你解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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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6:22, , 2F
合約上面有寫的 你可以要 ,沒寫的你不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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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7:04, , 3F
合約上面寫了而且沒有違法的部分 你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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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1:58, , 4F
沒收押金跟請求未到期租金,兩者出現了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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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1:58, , 5F
你要滿期租金,那就沒有沒收押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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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1:59, , 6F
你沒收押金,解除契約後,就可以另行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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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1:59, , 7F
若你要未到期租金全額,那你就沒條件把房子另外他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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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22:00, , 8F
基本上,這種契約很明顯偏袒出租方,有違反平等原則
05/09 22:00, 8F

05/19 14:28, , 9F
1不用退,2房客不可能同意,法官也是3要退押金
05/19 14:28, 9F
文章代碼(AID): #1NC3fXc2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