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遊戲中妨害名譽

看板LAW作者 (木可)時間8年前 (2016/04/24 08:27), 8年前編輯推噓0(228)
留言12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你媽真的死得太有價值有保佑你」 「想做賤自己嗎」 「贏不了就做賤自己是嗎」 「希望你媽在天之靈不要看到你這樣」 -------------------------------------------------------- 以上 事情是這樣子的,遊戲是全民打棒球,前三局,他以一比零領先 四局上,我打了一支全壘打,他留言「真會矇」「打壞球也打」「真的遇到矇狗」 我沒有回覆他,並把對話欄關閉(這可以看不到所有留言) 接著四局下半,他又得了一分,以二比一領先 接著持續到七局上(這段期間我的對話欄皆是關閉狀態) 這個半局我得了三分,一口氣逆轉成我以四比二領先 七局下他沒得任何分數 八局上的第一球,他就朝我的打者投觸身球 -------------------------------------------------------- 這邊稍微解釋一下,全民打棒球有一個機制,在九局前,雙方分數差距若達十分,便會提前結束比賽,該場比賽的成績也不會被正式記錄,所以常會有玩家在比數被拉開或者是不願比賽成績被記錄,而開始進行連續觸身球,堆積壘包,讓攻擊方累積得分,以致提前將比賽結束 通常這種情形,攻擊方的反制方法即是揮棒落空,讓自己的打者被三振,結束該半局 然而棒球規則中,卻有一項不死三振的規定,是指在兩好球後,打者再度揮空,若投手投出暴投或者捕手捕逸,打者便可跑向一壘,若防守方沒有觸殺打者,或將球傳向一壘將其刺殺,打者便可站上壘包 若這情況發生時,攻擊方玩家最後的反制方法是在滿壘狀況時,按下回壘鍵,不讓三壘跑者回到本壘得分,比賽就會僵持住,直到防守方刺殺跑者,或攻擊方得分,遊戲才會繼續進行下去 -------------------------------------------------------- 接著八局上的第一球之後,我又連續兩個打者被觸身球了 這時候我就明白對方玩家的用意 所以開始擺出短棒準備自殺,以反制對方 然後對方便開始使用拖延戰術,投一球,就暫停一次 我也很無奈,因為比賽已經八局上了,與其把時間耗費在這種沒意義的事情上,不如盡快把比賽打完 於是我開啟了對話欄 一打開,便看到滿滿一排他的留言 他:「真的遇到矇狗」 他:「真的遇到矇狗」 他:「你媽真的死得太有價值有保佑你」 他:「想做賤自己嗎」 他:「贏不了就做賤自己是嗎」 他:「算了... 只能說自己倒楣遇到矇狗球隊」 他:「想贏說聲就可以」 他:「我會讓你」 他:「你何必不尊重自己呢」 他:「如果你想做賤自己我沒意見..」 他:「我在家裡玩.. 兩台電腦.. 不差讓你這一場」 他:「就希望你別做賤自己」 他:「希望你媽在天之靈別看到你這樣」 他:「阿門」 他:「反正該跑不跑,電腦會判你自動棄權」 他:「讓你贏.. 你要做賤自己我也沒轍」 他分身帳:「該跑不跑.. 時間到電腦會判棄權.. 你就等敗場」 他分身帳:「贏不了我就作賤自己是嗎.. 何必呢.. 不好好做人」 他分身帳:「有兩台電腦好處.. 就是同時開兩台打.」 他分身帳:「真那麼想做賤你自己.. 我是沒意見啦」 他分身帳:「望你媽在天別看到你作賤自己的樣子」 他:「..」 他:「....」 (我在這邊開啟對話欄,看到以上留言,並且開始截圖) (上色部分是他用另一隻帳號傳送悄悄話) 他:「真的那麼喜歡做賤自己是嗎」 他:「無言了」 我開始回話 我:「先跟你說一下」 我:「我都截圖了」 我:「待會就會去報警」 他:「SO???」 他:「做啥????」 他:「你家東西被偷嗎還是被搶」 我:「自己GOOGLE」 他:「還是你家有死人呢??」 他:「我勸你還是去看書.. 別看那種網路流言」 他:「做人要有常識」 他:「都說問你你不回答... 你該去查一下法律相關書籍」 他:「就這樣吧」 他:「等我打完一場球」 我:「給你關鍵字 公然汙辱怎麼告? 大叔來教你」 他:「何謂公然..... 你是要去了解一下」 他:「何來汙辱.. 你也該有點常識 」 他:「去看清楚吧」 (比賽斷斷續續進行中,我讓跑者回去得分,該半局結束) (八局下第一球,他打出全壘打) 他:「爽」 他:「打爆狗仔隊」 (比賽結束) ---------------------------------------------------- 我想對他提告妨害名譽,我在對話中提到的「公然汙辱怎麼告? 大叔來教你」,是之前曾經在網路上看到和我類似的案例,一位全民打棒球遊戲玩家因為「刻意提前結束比賽」而生的事件,他把他的事件經過寫在巴哈 但是該案件最終被告不起訴,因為玩家遊戲間的對話,在沒有開啟觀戰的情況下,並不構成「公然」的要件 但根據我提到的類似事件,我覺得我的狀況也可能沒有構成公然要件,所以想對他提出民事訴訟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對他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要在一開始就請律師嗎 我知道如果提出刑事告訴,會直接由檢方調查,我只要在該出現的時間出庭 或者是,我先對他提出刑事告訴,待刑事方面有結果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民事訴訟 以上問題麻煩大家幫我解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31.2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61457670.A.D71.html ※ 編輯: kemengcheng (111.246.31.233), 04/24/2016 08:30:03

04/24 09:06, , 1F
你刑事沒有起訴 就沒法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而且你
04/24 09:06, 1F

04/24 09:06, , 2F
自己都知道沒公然 你應該不會想反吃誣告
04/24 09:06, 2F

04/24 09:13, , 3F
不管妨礙名譽還是公然侮辱,都要有 第三者 的要件在
04/24 09:13, 3F
所以我的情形是無解嗎? 因為他不只一次提到我媽媽,真的不想就這樣放過他 ※ 編輯: kemengcheng (111.246.31.233), 04/24/2016 09:27:26

04/24 10:25, , 4F
沒公然要怎麼扯上刑事?你覺得不舒服跟違法是兩回事
04/24 10:25, 4F

04/24 12:00, , 5F
沒有公然,也沒有妨害名譽
04/24 12:00, 5F

04/24 13:12, , 6F
你可以告啊,只是不會成立而已,因為沒具備"公然的要件"
04/24 13:12, 6F

04/24 13:17, , 7F
我國誣告不容易成立,因為你內容非虛構杜撰的~
04/24 13:17, 7F

04/24 13:17, , 8F
就學那個NxQQ一樣,讓他跑一趟啊XDDD
04/24 13:17, 8F

04/24 13:18, , 9F
你可以選擇關對話不看,可是你又一直看…
04/24 13:18, 9F

04/24 13:18, , 10F
真的不爽,就花錢找律師,有錢,你可以有更多選擇
04/24 13:18, 10F

05/17 00:51, , 11F
太無聊了吧
05/17 00:51, 11F

05/17 00:54, , 12F
我說那個罵人的人
05/17 00:54, 12F
文章代碼(AID): #1N71C6rn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