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車禍損害賠償計算

看板LAW作者 (風飄)時間10年前 (2016/01/16 16:4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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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法律系大四的學生,因此就損害賠償額度的計算應該還算是有觀念 但是在遇到案件後,我方保險公司的態度讓我有些懷疑,因此向各位版友請益 案件經過簡述是,兩方發生車禍,對造因而切除脾臟 依據小弟所學 應先區分成兩個部分 1.184+195慰撫金 2.184+193損害賠償 其中193又分為醫療支出與勞動能力減損這兩塊 對方雖然也是學生,目前並無收入,但依據實務見解,應以其投入社會至退休的時間 和法定最低薪資做計算,假設23歲投入職場65歲退休 共計42年 因此勞動能力減損的部分應該是20008*12*22.9(霍夫曼係數)*(勞動能力減損比例)*肇事 過失比例 這樣子計算沒錯吧? 但保險公司給我的答覆竟然是,因為對方只是學生,並沒有勞動能力減損的問題 因此核算後只願意理賠新台幣60萬元(就是慰撫金+醫療費用) (可以確定我的保險額度遠超過這個數字) 請問究竟我的算法正確,還是我忽略掉什麼部分?學生真的不需要計算勞動力損失? 其次,因為保險公司核算的金額極低,導致兩造無法達成和解的時候 我是否有管道申訴此間保險公司? 目前已有向公司的客訴部門申訴 也向金管會提出了,是否還有其他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28.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2933913.A.6F8.html

01/16 21:37, , 1F
為何不問教授呢?!我光上票據法,問教授的還超神準、正確答
01/16 21:37, 1F

01/16 21:37, , 2F
案。可以把這重大損害相關跟教授討論啊。
01/16 21:37, 2F

01/17 00:47, , 3F
你信他就不用付錢了 XD
01/17 00:4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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