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enyoyoy (綠油油的天地)》之銘言:
: 1.A在公開版噗文公開並指名帳號,本人判決書和保護管束令(內含姓名和犯罪紀錄。)
: 2.公佈站內信內容(且裡面含有本人電話和賴帳號。)
: 3.轉錄A文章
: 請問上述三項有符合違反個資法嗎?
個資法第二十條所有細項
均排除與公眾利益有關、欲使他人防範
假如
他的出發點是為使大眾、僅是少數人、僅有幾個人
為保護他人、不使他人受害、受騙
縱使公開出帳號(含銀行)、電話、照片、車牌等等
均難構成違反個資刑責
(例如加油站欲防止加霸王油,公開駕駛人車牌及相貌。通訊行為使他人防範盜刷,
公開持卡人樣貌、信用卡號)
既然您已報案,嫌疑犯也已到案說明
並且偵辦員警也告知嫌疑犯請其他受害人一同報案
那麼提訴個資法,被告是否會被起訴,心裡應該就有底
反觀,若員警問完口供,還請嫌疑犯連絡眾位受害人前往報案,
是否看到當事人信件求助受害、交易受騙經過?
另,一但開偵查庭
被告直接拿出這些資料,不但可以自清未違反個資,
反而可以讓檢察官主動偵辦他位受害人是否受害詐欺
ps
對方公開私信若有違反版規、站規,可跟版主及申訴版檢舉。
但是既已採取訴訟,個資法又是非告訴乃論,勢必要到法院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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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2137757.A.199.html
※ 編輯: v3su (180.217.31.73), 01/07/2016 1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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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您已經報案,即讓司法完成所有所有後續
但建議您,您在應服刑完即馬上又有糾紛、以及您有報案會被調查(就請被告完整提供他人
受害資料、匯款完的帳款馬上被領出、而受害人卻拿不回款項資訊)。
或是補充口供給現在負責的員警
在去年12月應服完畢,但沒意外的話,您應該還沒收到法院公文。而您現在又有交易糾紛、
報案,您要有一個心理準備,您的執行官可能會撤銷您剛完成的應服刑假釋命令、需服完未
服刑,或是追訴到新案併刑。
請告知給事務官。
被告請列印、截圖所有資訊。攸關到未違反個資。另外沒有妨害秘密問題,是否要反告回誣
告就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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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v3su (180.217.31.73), 01/07/2016 17: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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