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網路公開個資

看板LAW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1/07 11:35), 8年前編輯推噓3(307)
留言10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greenyoyoy (綠油油的天地)》之銘言: : 1.A在公開版噗文公開並指名帳號,本人判決書和保護管束令(內含姓名和犯罪紀錄。) : 2.公佈站內信內容(且裡面含有本人電話和賴帳號。) : 3.轉錄A文章 : 請問上述三項有符合違反個資法嗎? 個資法第二十條所有細項 均排除與公眾利益有關、欲使他人防範 假如 他的出發點是為使大眾、僅是少數人、僅有幾個人 為保護他人、不使他人受害、受騙 縱使公開出帳號(含銀行)、電話、照片、車牌等等 均難構成違反個資刑責 (例如加油站欲防止加霸王油,公開駕駛人車牌及相貌。通訊行為使他人防範盜刷, 公開持卡人樣貌、信用卡號) 既然您已報案,嫌疑犯也已到案說明 並且偵辦員警也告知嫌疑犯請其他受害人一同報案 那麼提訴個資法,被告是否會被起訴,心裡應該就有底 反觀,若員警問完口供,還請嫌疑犯連絡眾位受害人前往報案, 是否看到當事人信件求助受害、交易受騙經過? 另,一但開偵查庭 被告直接拿出這些資料,不但可以自清未違反個資, 反而可以讓檢察官主動偵辦他位受害人是否受害詐欺 ps 對方公開私信若有違反版規、站規,可跟版主及申訴版檢舉。 但是既已採取訴訟,個資法又是非告訴乃論,勢必要到法院相見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66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0.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2137757.A.199.html ※ 編輯: v3su (180.217.31.73), 01/07/2016 12:46:35

01/07 15:53, , 1F
3Q,大致懂意思,對方立足點就是這樣,但也是想吵熱回
01/07 15:53, 1F

01/07 15:54, , 2F
應畢竟是在八卦版而非買賣版,但還是有一件不太懂,
01/07 15:54, 2F

01/07 15:54, , 3F
我確定他只是個人猜測,也沒有所謂的現在被害人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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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5:54, , 4F
指證,都只是懷疑且都在約定好時間處理完成,就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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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5:54, , 5F
我也有所謂的證據可以證明,那他是否違反個資法?如果
01/07 15:54, 5F

01/07 15:54, , 6F
沒有,那是不是今天我只要把自己立場講好,對方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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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5:54, , 7F
有所疑點(因為我有前科),我就可以任意公開對方個資?
01/07 15:54, 7F
目前您已經報案,即讓司法完成所有所有後續 但建議您,您在應服刑完即馬上又有糾紛、以及您有報案會被調查(就請被告完整提供他人 受害資料、匯款完的帳款馬上被領出、而受害人卻拿不回款項資訊)。 或是補充口供給現在負責的員警 在去年12月應服完畢,但沒意外的話,您應該還沒收到法院公文。而您現在又有交易糾紛、 報案,您要有一個心理準備,您的執行官可能會撤銷您剛完成的應服刑假釋命令、需服完未 服刑,或是追訴到新案併刑。 請告知給事務官。 被告請列印、截圖所有資訊。攸關到未違反個資。另外沒有妨害秘密問題,是否要反告回誣 告就看自己

01/07 17:31, , 8F
不好意思,你好像搞混了,我不是被告@@
01/07 17:31, 8F
s ※ 編輯: v3su (180.217.31.73), 01/07/2016 17:56:46

01/07 17:57, , 9F
是的 Orz。搞混了 Q Q
01/07 17:57, 9F

01/07 18:42, , 10F
其實我有看到~~我懂了~~:)
01/07 18:42, 10F
文章代碼(AID): #1MZTqT6P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