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扣留勞工已服勞務的工資

看板LAW作者 (Up2u)時間10年前 (2015/12/23 20:23), 10年前編輯推噓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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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dZDuLu 我哥哥在醫院當清潔工收垃圾,因為不滿主管辱罵,憤而離職 這樣算非志願離職嗎,或是可以投訴主管辱罵 另外主管說離職應該要XX天前告知,否則會扣薪水 但是依照法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吧 六、雇主可否因勞工離職未辦理移交或離職手續而扣留勞工已服勞務的工資? 「勞工於離職後有無辦理移交或離職手續,尚難認基於勞動契約之權利義務,上訴人公司 以被上訴人尚未辦理移交或離職手續而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拒絕被上訴人請求給付薪資 報酬,尚非可採。」(台灣高等法院 86年度勞上易字第1號判決意旨參照) 「員工是否未辦妥交接手續致公司受有損害,乃公司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 途徑解決之問題,尚不得執此主張其逕自扣發勞工工資之行為合法。」(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92年度簡字第347號判決意旨參照) 因此,只要是勞工已經提供勞務的部分,該勞工即有權獲得應有的工資,雇主自不得藉故 扣留工資拒不給付,亦即雇主不得因勞工未事先預告即辭職,而以扣薪作為違約或損害賠 償費用,或以勞工需辦妥離職交接手續後,始發給工資為由,主張遲付工資,此均為法所 不許(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本文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基法第26條規 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參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226.1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0873420.A.08D.html

12/23 20:24, , 1F
勞工可以提告,等告完大概一兩年
12/23 20:24, 1F

12/23 20:24, , 2F
然後同時公司也可以提告,還可以提擔保做假處分.....
12/23 20:24, 2F

12/23 20:44, , 3F
也就是說如果被扣薪水,可以提告,只是會搞很久這樣子囉
12/23 20:44, 3F

12/23 20:54, , 4F
如果主管有違法的話,可以主張勞基法14條勞工可終止
12/23 20:54, 4F

12/23 20:54, , 5F
勞動契約,同時可以請求資遣費。
12/23 20:54, 5F

12/23 20:56, , 6F
在主管有違法的情況下,不用預告終止。
12/23 20:56, 6F

12/23 20:56, , 7F
文章內容也說得很明白,工資跟勞務提供是對價。所以
12/23 20:56, 7F

12/23 20:56, , 8F
所以雇主不能扣著不給
12/23 20:56, 8F
目前就是被罵這樣 這樣應該不算違法,或是算公然汙辱之類的 ※ 編輯: bjk (220.136.226.105), 12/23/2015 20:59:38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 為者。 ※ 編輯: bjk (220.136.226.105), 12/23/2015 21:01:23

12/23 21:06, , 9F
如果有到「重大侮辱」也可以依照勞基法14條第1項第2
12/23 21:06, 9F

12/23 21:06, , 10F
款終止,其他同上
12/23 21:06, 10F

12/23 21:16, , 11F
感謝感謝~~不過目前了解應該就是吼罵這樣子而已
12/23 21:16, 11F

12/23 21:21, , 12F
吼罵未必不是違法。可以主張侵害人格權。如此除了成
12/23 21:21, 12F

12/23 21:21, , 13F
立侵權行為以外,同時可以依照前述法條第6款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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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 21:21, , 14F
同時請求資遣費。
12/23 21:21, 14F

12/24 07:03, , 15F
例如:做這麼慢,你是烏龜嗎?
12/24 07:03, 15F

12/24 07:03, , 16F
原PO認為這是公然侮辱罪的辱罵嗎??? ^_^
12/24 07:03, 16F

12/24 09:36, , 17F
樓上這樣說兔女郎是很嚴重的侮辱! 兔族非常反感您的粗暴
12/24 09:36, 17F

12/24 09:36, , 18F
為了部落! 消滅烏龜~
12/24 09:36, 18F

12/27 11:55, , 19F
那...是要回應....請穿上兔女郎裝,來消滅我的烏龜? ^_^
12/27 11:55, 19F
文章代碼(AID): #1MUf9C2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