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詐騙約三萬元,請求協助法律程序

看板LAW作者 (π是除不盡的神秘!!)時間8年前 (2015/12/06 14:48), 8年前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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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五點多時 接到一通自稱是四方通行的業者電話 告知我今年10月時是不是有在台中訂一間旅館 因為我10月份確實有在台中訂過旅館 且就是透過四方通行這個旅宿代訂業者下訂 所以當下就沒懷疑了 對方表示因當時下訂時 不小心將我的訂單選成每個月都會自動扣款入住旅館 如果沒在今天晚上12點前取消的話 12點過後就會開始扣款 因此說要幫我取消訂單 但取消訂單需透過郵局那邊幫我取消 所以會先通知郵局的值班人員取消 過不久一位自稱是郵局的值班人員打來 說為了要驗證我的身分 才能做取消的動作 而驗證的方式就是要我去郵局的ATM做查詢存簿餘額的動作 後來我就跑去郵局列印存簿餘額 然後對方就開始說啥因為我之前有勾選個人資料保護 所以要我先把個人資料保護開通 才能幫我取銷訂單 接著我就照他的步驟操作ATM 直到我操作完非約定轉帳並輸入金額後 發現自己的帳戶餘額少了將近三萬元 才驚覺自己被騙......... 當下我馬上把電話掛斷 趕緊衝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因我有記下人頭帳戶的存簿號碼 所以做完筆錄後,警察就說等之後抓到人頭帳戶後 會再寄通知到我家裡 目前進度是:做完筆錄且已凍結帳戶 手邊證據:匯款的憑據 請問之後的法律程序要怎樣跑呢? 我有一些疑問如下: (1) 詐騙集團自稱是郵局的員工,以詐術使我將錢轉入其指定之人頭帳戶,   請問這樣構成刑法339-4的加重詐欺罪嗎?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感覺符合第一款跟第二款的要件? (2) 人頭帳戶是否也構成幫助詐欺罪? (3) 如果目前只有抓到人頭,但人頭堅稱自己是被盜用帳戶,這樣是否可對人頭   求償被詐騙的金額?求償方式是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嗎? (4) 若人頭的帳戶內沒有足夠的錢可以還我,是否就要透過民事執行處,對人頭   執行假扣押的方式?那假如對方名下也沒有財產,那還有其他   求償方式嗎? (5) 請問實務上,這類的案件從報案到檢察官起訴,大概要多久時間呢?   (詐欺罪我查是公訴罪,意思是不用我提告,檢察官自己就會提起公訴?) 又從起訴到第一審判決的期間大概多久呢? (6) 對人頭帳戶的求償金額,可以高於被詐騙的金額嗎?   (例如求償五萬元) (7) 假如人頭戶是在外縣市被抓到,可否在開庭前申請移轉管轄至我所屬的縣市法院? 如果可以,要在幾日內申請? (8) 假設該跑的法律程序都有跑,請問被詐騙的錢要回來的機率高嗎? 不好意思,第一次被詐騙 被騙的當下心情很煩亂 直到今天冷靜下來後才開始尋找相關的法律程序 請板上各位高手幫小弟解惑! 願奉上P幣!!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32.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9384518.A.CC2.html ※ 編輯: loveoichi (111.185.132.97), 12/06/2015 15:06:11

12/06 17:06, , 1F
錢拿的回來就算很好。一般都只抓到人頭戶,人頭戶又沒錢
12/06 17:06, 1F

12/06 21:29, , 2F
大概是29998元吧
12/06 21:29, 2F
29123元,但也差不多啦........ ※ 編輯: loveoichi (111.185.132.97), 12/06/2015 23:40:42

12/07 01:53, , 3F
我跟原po一樣被假冒四方通行的騙
12/07 01:53, 3F

12/07 01:59, , 4F
我被騙了快五萬也有相同問題想了解
12/07 01:59, 4F

12/07 14:03, , 5F
傻眼..這不是十年前的詐騙方法了嗎
12/07 14:03, 5F
文章代碼(AID): #1MOzf6p2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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