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拋棄繼承之順位問題
前些時候「祖母的弟弟」過世
可能是因負資產居多,對方打電話來家裡提醒拋棄繼承的事情。
這使得家父非常緊張
但小弟查了一下繼承順位: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應該只有祖母(已過世)才會有繼承的問題
家父是屬於被繼承者的旁系,並不會有繼承權。應該是對方搞錯了
想請問小弟這樣認知是否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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